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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揭阳市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8 09:18:4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8〕76号


榕城区人民政府,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揭阳市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开展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市委四届五次全会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揭委办发〔2008〕15号)要求,为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市区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一三二”发展思路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市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切实提高揭阳的城市竞争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决定成立市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盛发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林敏、市行政执法局局长吴淑生任副组长,林赛标(市建设局局长)、梁若云(市卫生局局长)、张勇(市工商局局长)、方琪(市交通局局长)、李彬(市国资委主任)、陈俊钦(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吴平河(榕城区政府区长)、林雪令(东山区管委会主任)、蔡耀庆(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由林映林(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该项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然撤销。

  三、整治目标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集中力量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整治交通秩序实现城市交通畅通便捷,以整治市容市貌实现城市美化,以整治环境卫生实现城市净化,从而全面提高城市的综合环境质量。

  四、整治内容

  各成员单位要以块(区域)为主,以线条为辅,条块结合,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一)各区整治内容

  做好公厕、垃圾收集点的清理、运输、收集、处理;整治城市广场、绿岛、车站等公共场所(已发包的公共场地除外)特别是城市卫生死角的卫生环境;整治区(镇、村)属肉菜、水产等市场,做好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工作;清理“牛皮癣”;做好市区除“四害”(除鼠、除蟑螂、除蚊、除蝇)具体工作。

  (二)市行政执法局整治内容

  整治乱丢生活垃圾、乱倒建筑垃圾的违章行为;整治乱摆卖、乱停放(人行道)、乱拉挂、乱搭建等行为;清理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搭设物、遮阳物、布条等;做好夜市的规范、管理;清理乱设置的移动广告牌;整治建筑工地等单位、个人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用地的违章行为。

  (三)市建设局整治内容

  抓好道路维修、残缺下水道井盖覆盖工作;对绿化管理承包人不按要求管护绿化、打扫卫生进行整治。

  (四)市卫生局整治内容

  指导开展市区除“四害”(除鼠、除蟑螂、除蚊、除蝇)工作。

  (五)市工商局整治内容

  协助市行政执法局做好广告牌整治工作。

  (六)市交通局整治内容

  清理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整治营运车辆不按规定地点上下客。

  (七)市国资委整治内容

  清理、修复破损的公共汽车候车亭,做好候车亭保洁工作;整治市市场物业管理站所属肉菜、水产等市场,做好市场内环境卫生工作。

  (八)市交警支队整治内容

  整治行人、自行车及其他车辆乱穿马路的违章行为;规范车辆停放,整治不按规定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放车辆,根据道路情况施划临时停车位;对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遗撒城市道路的车辆(特别是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运输车辆)进行整治;协助市交通局清理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

  五、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为2008年6月18日至2008年7月10日,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8日至6月22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动员,抓紧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整治实施阶段(6月23日至6月30日).

  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整治任务,针对市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集中本单位力量,采取综合措施全面实施整治。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至7月6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的要求,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情况,深入查找市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机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落实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7日至7月10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验收和总结,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开展市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改善城市综合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整治作为促进城市建设、净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建设和谐揭阳的实际行动,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本单位整治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遵循“完成工作,重在宣传;开展工作,宣传先行”的思路,采取多种渠道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报道作用,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扩大整治行动的影响,减少、消除阻力,提高清理整治效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整治任务,切实负起责任,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严肃纪律。单位一把手要加强对本单位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做到亲自组织研究,亲自组织实施,亲自强力推进,亲自强力督促。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各成员单位一把手要深入一线,亲抓亲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任务、措施贯彻落实过程和结果的督查,确保一抓到底、取得实效。要围绕专项整治的目标,量化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及早制订本单位具体整治方案,定目标、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把具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在每个整治阶段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填写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胡晓鹏,联系电话:8768234,传真:8768449)。

  附件:揭阳市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揭阳市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责任

单位

出动人员(人次)

整治情况

整治内容

数量

暂扣

(宗)

立案

(宗)

处罚

(元)

(管委会)


公厕、垃圾点清理等(处)





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处)





城市卫生死角(处)





整治区所属肉菜、水产等市场(个)





清理城市“牛皮癣”(张)





市区除“四害”(除鼠、除蟑螂、除蚊、除蝇)具体工作(宗)






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宗)





乱摆卖(宗)





人行道乱停放(宗)





乱拉挂(宗)





乱搭建(宗)





违章搭设物、遮阳物、布条(块)





规范夜市的管理(宗)





清理乱设置的移动广告牌





整治建筑工地等单位、个人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用地(宗)






道路维修(宗)





残缺下水道井盖复盖(宗)





整治绿化管理承包人不按要求管护绿化(宗)





整治绿化管理承包人不按要求打扫卫生(宗)





市卫生局


指导市区除“四害”(除鼠、除蟑螂、除蚊、除蝇)工作(宗)





市工商局


协助行政执法局整治广告牌(宗)





市交通局


清理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辆)





营运车辆不按规定地点上下客(宗)





市国资委


清理修复破损公共汽车候车亭(个)





做好候车亭保洁工作(宗)





整治所属肉菜、水产等市场(个)






整治乱穿马路(宗)





整治车辆乱停放(宗)





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运输车(辆)





清理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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