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08〕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对口援建四川省汶川县卧龙镇工作,现将《揭阳市对口支援卧龙镇灾后重建资金筹措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从讲政治的高度,按任务认真落实、筹措对口援建资金,保证援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援建工作任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揭阳市对口支援卧龙镇灾后重建资金筹措方案
根据7月24日广东省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安排我市对口援建四川省汶川县卧龙镇,按照“各对口市要在我省对口援建总体方案框架内,每年对口支援实物工作量不低于本市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安排”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对口支援资金筹措方案。
一、我市对口援建需筹措资金
按中央下达的对口援建期限一定三年,即2008年—2010年,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下达揭阳市2006—2015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的通知》(揭府〔2008〕45号),2007年我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实绩为173237万元,相应应筹措资金为1732万元;2008年调整收入计划为221682万元,相应应筹措资金为2217万元;2009年调整收入计划为285969万元,相应应筹措资金为2860万元,三年合计应筹措资金总额为6809万元。
二、资金筹措任务分解
我市经济基础薄弱,财政财力极为有限,对口援建卧龙镇,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时间长,需要动员全市力量,从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方面做好援建工作。
(一)按照年度市直及各县(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分解落实援建资金(具体分解落实金额见附表)。
(二)坚持以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的原则,通过政府投入、开源节流、社会募集、市场运作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一是按照市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通知》(揭府〔2008〕60号)文件规定,市直及各县(市、区)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5%压缩行政经费,将压缩资金全部用于对口援建工作;二是发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献爱心,带头捐款,为我市完成对口援建任务作出贡献;三是充分发动社会、企业和个人力量,筹措援建资金,确保我市对口援建资金落实到位。
(三)市直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援建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
三、设立对口援建资金专户,确保援建资金专款专用
市直及各县(市、区)财政、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要在2008年8月20日前办理开设对口援建资金专户,负责对援建资金的筹集;市直及各县(市、区)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要将筹集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划入本级财政部门对口援建专户;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对口援建筹集资金按规定时间要求划缴到市财政局对口援建财政资金专户(专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另行通知)
(一)2008年对口援建资金于2008年9月15日前划缴。
(二)2009年、2010年对口援建资金在当年度3月底前划缴。
(三)对各县(市、区)未按规定时间内划缴援建专项资金的,市财政局将在各县(市、区)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中实行扣款。
四、制定援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援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我市支援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工作取得最大效益和最好效果,由市财政局负责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坚持统一安排、统一调拨
市政府集中的援建资金,必须坚持统一安排、统一调拨、规范管理的原则,在对口援建总体方案框架内,在市政府、市援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安排和使用。
附表:揭阳市2008—2010年援建汶川县卧龙镇资金筹措任务表
附表
揭阳市2008 -2010年援建汶川县卧龙镇资金筹措任务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