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8〕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各地紧紧围绕“火化率不能掉下来,新坟不能冒出来”和“完善殡葬设施,巩固殡改成果”的殡葬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后进、强化管理,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但是,对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目前我市殡葬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一些地方遗体火化率不稳定。从今年1至7月份各地每月上报的火化工作进度统计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突击抽查结果,个别县(市、区)和一些乡镇上报的火化量和火化率存在虚高的现象,遗体实际火化量和火化率不够稳定,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甚至滑坡。至7月底,一些地方完成市下达的火化参考指标低于90%,如揭西县的五云镇,惠来县的岐山镇、东港镇;有的甚至不足85%,如普宁市的军埠镇、大坪场、马鞍山场,揭东县的龙尾镇,揭西县的上砂镇。二是公益性生态墓地等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步伐进展缓慢。
为推进全市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巩固和发展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成果,确保《揭阳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管,确保火化率不掉下来
坚定不移地推行火葬,是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火化率下降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监管力度,坚决依法依规抓好遗体火化工作,确保“火化率不掉下来”。一是对目前遗体火化量和火化率出现下降和尚未达标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对其实施重点管理,开展专项督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助落后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查找滑坡和落后的原因,对症下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遗体火化量和火化率滑坡的现象。二是在上报火化量和计算火化率上务必要坚持实事求是。要防止上报火化量和计算火化率数字虚高,坚决杜绝为了片面追求殡葬改革工作政绩,为了完成火化量和火化率指标而采取弄虚作假、虚高数字等现象。三是要充分发挥乡镇殡葬管理监察队和村级殡葬管理信息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动态管理,管住源头、堵塞漏洞,巩固提高火化率。
二、综合整治,确保新坟不冒出来
今年是继续开展占地毁林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一年。各级民政、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综合整治,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殡葬管理,保护国土资源、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占地毁林乱建坟墓专项整治。要积极采取措施,继续清理整治“三道两区”旧坟墓,重点是抓好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视线内及部分风景区内坟墓的清理、植树屏蔽等工作,巩固提高清理整治效果。要继续加大对骨灰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程序,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骨灰寄存安葬单位的正规化建设。
三、加大投入,完善殡葬设施
殡葬设施是确保殡葬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载体。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配套殡仪馆的设施、设备,努力改善群众治丧条件和环境。要加快乡镇、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建设步伐,确保已列入建设计划的18个(含去年度已列入而未完成的8个)骨灰存放设施在今年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为群众骨灰安放和祭祀提供便利。其中,公益性生态墓地13个(普宁市10个,揭西县、惠来县、大南山侨区各1个);骨灰楼(堂)5个(榕城区、普宁市、揭东县、揭西县、惠来县各1个)。
四、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殡葬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强化部门殡葬管理职责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要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党政参谋,经常检查督促,及时通报反馈,加强部门协调,依法强化管理,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改善殡仪服务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的治丧需求。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及时制止非法占用土地建坟或修“活人墓”、非法买卖土地建坟、非法批准占用土地供他人建坟等行为。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保护管理,及时制止毁林、乱占林地、破坏森林植被建坟、修“活人墓”或违规土葬;严禁棺木制品加工经营,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违规乱埋乱葬占用林地现象的发生;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态墓地的绿化和“三道两区”范围内乱埋乱葬坟墓的清理绿化工作,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安部门要分别从强化医院太平房管理、防止遗体走失和加强户口注销管理、协助查处违法土葬行为等方面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工商部门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取缔无证经营,净化殡改环境。城市管理、环卫部门要加强对市区治丧环境的日常管理,坚决禁止市区主要干道两侧沿街、沿路乱设灵堂、抛撒冥纸等扰民行为,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宣传部门要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和科学文明的丧葬方式,对丧事大操大办、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曝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对违反殡葬政策法规的党员干部,各地一定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五、优化服务,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要以开展创建等级殡仪馆、“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为契机,严格执行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制定的殡仪服务、遗体接送、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四项规定”,进一步加大殡仪服务单位设施、设备建设力度,加强各殡仪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和行风建设,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殡葬服务单位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要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机构,配足人员,落实经费,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强化教育。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殡葬改革敛财、违规收费默许土葬,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六、大力宣传,推进绿色殡葬
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持之以恒地组织开展“推进绿色殡葬,构建和谐揭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弘扬先进的殡葬文化;革除丧葬陋习,在公墓推广绿色生态葬法,积极组织开展骨灰撒散、无坟头深埋、骨灰树葬等活动,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不占或少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节约殡葬用地,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推广“丧事简办”、“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等节俭文明的治丧祭祀方式,树立节俭文明治丧祭祀新风。
七、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制
对当前殡葬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应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发展的高度,切实强化对殡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订各项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尤其是殡葬管理工作落后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领导,要进行自我对照检查,针对自身存在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管理和监督,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扭转殡葬管理工作被动落后局面。同时,要进一步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制度,将殡葬考核列入乡镇党委、政府的综合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提拔考核的重要条件。市政府将于2008年底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对殡葬管理工作长期处于被动落后局面,各项目标任务未能完成,造成尸体违规土葬、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未能达到市的要求、骨灰违规土葬造坟现象严重,以及被上级殡葬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政府将于2009年初对我市2007年度、2008年度殡葬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各地要认真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为省政府的目标考核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