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8〕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的通知》(粤办函〔2008〕28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依据参考文本,对公开信息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抓好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编制和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要采用与省参考文本相同的规则,并采用参考文本提供的标准文书格式。
三、各级信息产业部门要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公开流程、公开标准文书上载政府网站的准备工作。
四、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在2008年7月上旬完成上述有关工作,并将编制和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一式二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7月10日前上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机关办公大楼619室,电话:8768697),并发送电子文档到电子邮箱:jy8768697@163.com。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注:因版面有限,《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体》此略,详细内容可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