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8〕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外经贸局《关于我市组团参加2008粤港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我市组团参加2008粤港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工作方案
(市外经贸局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开拓海外资本市场,省人民政府定于2008年7月上旬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联合举办2008粤港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按照省的要求,我市将组团参加本次交流会。根据省外经贸厅《关于做好2008年广东省投资促进活动各项筹备工作的通知》(粤外经贸促函〔200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安排及概况
(一)名称:2008粤港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
(二)时间.2008年7月上旬,会期共3天。
(三)交流会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5楼大会堂,地址:香港湾仔博览道1号。
(四)会议组织:由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联合王办.由香港工业贸易署、香港投资推广署、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总商会、香港工业总会、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协办;具体工作由省外经贸厅牵头,联合香港特别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共同承办,组织全省各市和有关省直企业等组成分团参加。
(五)会议规模;交流活动总规模约 1200人。其中,拟邀请香港政界、工商界、金融界知名人士、代表,协办、承办单位负责人等约800人参会;省和各市分团、省直企业分团组成的经贸代表团将出席交流活动。
(六)会议内容与形式:活动采用交流会和对口洽谈相结合等形式。7月3日举办粤港经贸合作交流会,4-5日各市各分团自行开展投资推介和贸易洽谈活动。
其中7月3日会议议程:
1、上午举行交流会。
(1)特邀嘉宾致辞;
(2)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演讲;
(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领导演讲;
(4)香港企业代表介绍在广东投资的体会;
(5)广东企业代表介绍在香港投资的体会;
(6)举行重大项目签约仪式。
2、下午分别举行对口洽谈与政策咨询;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成果图片展;深化CEPA项下粤港合作等四个主题的高峰论坛。
3、交流会后,市领导将带领分团开展投资推介和贸易洽谈活动;会见并与在我市投资的较大规模的重点香港企业客商举行座谈会,了解和听取他们对我市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碰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拜访我市香港同乡会、侨领,通报家乡建设情况,联络乡情乡谊,发动广大侨胞回揭观光旅游、投资兴业。
(七)本次粤港经贸活动,省外经贸厅下达我市完成1.3亿美元的合同外资金额签约任务。
二、组织架构和任务分工
为加强对本次经贸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省的有关通知精神,我市成立广东省经贸代表团揭阳市分团,由市领导任揭阳市分团团长,市外经贸局一位领导任分团秘书长,市直、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和我市重点企业代表为分团成员。为做好参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市外经贸局设筹备办公室,负责本次分团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筹备办下设宣传组、会务组和项目组,人员在市外经贸局抽调。各组任务分工如下:
(一)宣传组:负责撰写、印制投资指南等中外文宣传资料,收集和制作反映我市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成就图片,制作宣传录像带,编印活动简介,组织宣传资料上网,参与政策咨询,开展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会议活动总结。
(二)项目组:负责招商项目、贸易意向的收集、审查、筛选、翻译、编印工作,落实项目资料上网,推介重点项目,准备洽谈企业背景资料,分解下达签约和贸易成交目标,做好签约项目文本资料的制作,组织项目参加会议签约,指导项目洽谈,组织投资政策咨询,开展项目签约和贸易成交统计及会后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等。
(三)会务组:负责分团的对外联络,落实客商邀请,市政府领导会见和拜访重点客商及同乡会的安排,活动议程安排,活动行程安排、活动礼品的筹备和购买、会议宣传资料的运送、办理人员视察手续、客商接待、住宿安排、活动经费的预算和申拨、财务管理、交通运输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我市组团参加2008粤港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旨在进一步宣传和推介我市良好的投资环境与项目,提高我市知名度,增进与香港工商界的联系,扩大两地经贸合作与交流,强势推进外资工作发展,掀起我市招商引资热潮,力争我市今年吸收外资取得新的突破。为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交流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组织架构。为积极有效开展交流会各项筹备工作,市直、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交流会筹备组织机构,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各单位请于4月30日前将带队领导、联络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传真和电子邮箱)报市外经贸局筹备办,联系人:市外经贸局黄林松(电话:0663-8768009;传真:0663-8768016;邮箱:hls999999@163.com)。
(二)切实做好项目组织推介工作。根据省的统一安排,依照国家和省的投资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各单位要精心筛选出一批适合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等项目进行推介招商。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洽谈工作,既要注重抓好大项目、新项目的洽谈,又要注重抓好现有在我市投资的香港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的洽谈,努力促成一批项目签约,提高招商项目的成功率,增加招商活动的实效性。
(三)积极开展客商发动、主题推介和对外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做好邀请客商出席交流会的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动客商参会,重点发动香港知名的商会、协会、工商界和金融界高层代表参会;要按省的宣传口径,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交流会期间的主题推介和对外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推介我市良好的投资环境、产业特点和发展优势,增强宣传资料的针对性;要把交流会与开展联谊座谈、拜访活动结合起来,扩大和增强宣传效果。
(四)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完成省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各有关单位要及早抓好招商项目的组织落实、客户的邀请、视察报批和签注手续等有关工作,要千方百计做好交流活动有关项目的前期洽谈工作,争取会前多签项目意向和协议,并力争把意向和协议转为合同在交流活动上签约,争取有更多的项目到我市落户,提高招商引资效果,力争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投资项目、贸易货单和客商邀请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交流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四、经费来源
交流会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分级负责解决,市级承担部分由市外经贸局按规定另行申报。
参会企业代表费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