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07〕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潮汕民用机场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现已进入实质性征地报批阶段。为确保机场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机场建设新的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原下达给普宁市、揭东县、揭西县、惠来县、普宁侨区承担的潮汕民用机场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和补划基本农田保护区任务进行调整(详见附表)。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树立全局观念,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潮汕民用机场建设的重大意义,全力以赴,认真落实市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依法依规做好潮汕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的补充耕地和补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有关县(市、区)补充耕地、补划基本农田保护区经费按各地原有标准执行,有关资料于今年10月15日前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三、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耕地开垦费和补划基本农田保护区经费的管理,设立专门账户,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潮汕民用机场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和补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顺利完成。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潮汕民用机场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和补划基本农田保护区任务的通知》(揭府〔2005〕79号)同时废止。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表
潮汕民用机场建设补充耕地和补划基本农田保护区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