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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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揭阳市区防洪防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7:33: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7〕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区防洪防风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三防办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揭阳市区防洪防风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御江河洪水、暴雨内涝、台风暴潮等自然灾害,保证市区防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规范防洪抢险工作秩序,全面提高市区防洪抢险工作的主动性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市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若干规定》等编制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防洪抢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分部门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防、抗、抢、救相结合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揭阳市区城市设防保护范围内的防洪抢险的各项工作。

  (五)现状

  揭阳市区位于榕江中下游。榕江干流南河及一级支流北河将市区分成三片,构成两河四岸的自然格局,市区又处于感潮河段,上承上游的洪水,下受海潮的影响。在市区防洪(潮)体系中,已建堤防只占岸线的一小部分,市政排水设施标准相对偏低,故市区经常受洪水、海潮的威胁,内涝积水严重,特别是台风带来大暴雨又适逢天文大潮时,市区往往会大面积受浸,常成为“水浸街”。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组织体系

  揭阳市区防洪防风应急指挥工作由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简称“市三防指挥部”)负责,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时也是市区防洪防风应急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市区所在地的榕城、东山、市试验区和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作为应急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

  市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防洪抢险工作,负责执行上级防洪抢险的指示,制定防洪抢险各项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洪抢险各项工作。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发布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警报和预警信号,并对台风、暴雨灾害做出评估。与市国土资源局联合,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及运行安全,负责提供全市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组织防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

  市农业局、海洋和渔业局:负责提出落实农牧渔业生产的防洪抢险措施,做好受灾农作物的技术指导以及禽畜的抢救工作;负责农牧渔业的灾后复产工作。

  揭阳海事局:负责在港船舶避风及防护工作;负责港口、航道、渡口、码头等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市林业局:负责林业生产的防灾、复产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无限制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会同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地质灾害的预报与发布。

  广东电网公司揭阳供电局:负责电力线路的维护和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

  市电信局:负责电讯线路维护,保障防灾抗灾通讯畅通和电报电讯的及时传送。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负责无线通信网络维护和防台风防洪预警的通讯,保障防灾抗灾通讯畅通。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三防系统无线电通讯保障工作,排除对三防无线电通讯的一切干扰。

  市建设局:负责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防台风防洪安全;负责市区河涌和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指导、组织、督促危房人员安全转移和直属供水企业的防台风防洪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做好校舍安全、师生安全转移工作,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此项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防洪抢险救灾车辆及船只的交通保障,确保防洪抢险救灾车辆和人员的顺利通行。

  市公路局:负责组织抢修水毁公路、清除路障,抢险时各收费站专设抢险救灾专用通道,确保畅通。

  市经贸局:负责经贸系统防台风抗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在防灾、抗灾、救灾期间对社会面的控制,加强治安和交通巡逻,打击偷窃、破坏三防设施的犯罪分子,保障防台风抗洪抢险队伍车辆的优先通行。

  市卫生局:负责救灾医疗、防疫队伍的组织和灾后防疫、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防台风防洪期间紧急转移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安置,及时掌握灾情,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解决防灾、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及粮食供应。

  市财政局:负责解决防台风防洪抗灾抢险资金的落实,并监督使用。

  揭阳军分区:负责组织防台风防洪抗灾抢险突击队,及时支持地方抢险救灾。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在防灾、抗灾、救灾期间做好市政设施及街道两侧易损毁设施的清理防护加固。

  市委宣传部、揭阳日报社、广播电视台:负责宣传报道防灾抗灾工作及气象信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负责及时做好灾后投保户的理赔工作。

  榕城区、东山区、揭阳试验区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和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负责河道堤防的防汛抗洪工作。

  (三)应急联动机制

  抗洪抢险需要时,市三防指挥部可在全市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因抗洪抢险需要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抗洪抢险期间,公安等部门可依法实行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紧急情况时,由揭阳军分区协调指挥驻揭部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抗洪抢险。

  三、洪涝灾害信息的监测与预警

  (一)洪涝灾害信息监测与报告

  1、江河洪水监测与报告。

  广东省水文局汕头分局负责江河洪水的预测,每年汛前向市三防办报告当年汛期洪水展望。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负责市区河段的水位观测,向市三防办实时报告水位。

  2、台风、暴雨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气象局负责台风、暴雨信息监测与报告。每年汛前向市三防办上报当年的汛期天气预报,预测前、后汛期降雨量,与常年比较及全年雨水丰、平、枯情势,影响本地的台风个数及发生时间。汛期每旬(月)上报上旬(月)天气实况及本旬(月)天气预报,重点是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当预计今晚到明天本市有暴雨发生,按正常程序报;当预计6小时内,本市将可能有暴雨发生;或在刚刚过去的3小时内,我市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或在刚刚过去的3小时内,我市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时,市气象台按照暴雨预警信号的发布规定及时发布各级暴雨预警信号,同时将预警信号发送到市三防办。暴雨结束后,要报告降雨量。每年一月底前报告上年天气概述,每次重大天气过程结束后提供相应的总结。

  3、水利工程监测与报告。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所管工程的工情信息和相关水情、雨情信息的监测与报告。在防洪过程中,水利工程出现险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同时要立即将处理方案、工程运行状况变化及发展态势报市三防办。

  (二)洪涝灾害的预警

  1、洪(潮)水预警。

  市三防办负责江河洪(潮)水、堤围、水闸等水利工程出险的预警及发布,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预警及发布。各级三防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应工作。

  2、公共通讯网络、预警方式。

  洪涝灾害预警通过公共通信网络包括传真、电话、新闻媒体、互联网和手机短消息服务等径向各级三防指挥部部门和社会发布,实现全市洪水、暴雨、台风、风暴潮灾害预测预警信息的交流、互通、传送和共享。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级别。

  按照洪水、暴雨、风力的量级,以及危害程度,将洪水灾害划分为四个级别: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暴雨划分为三个级别: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并依次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洪(潮)水预警级别。

  榕江市区河段洪(潮)水预警信号的预警级别划分如下:

  ①Ⅳ级预警

  其含义为:当榕江南河水位站水位达到1.45~1.96米,北河水位站达到1.33~1.71米时,或发生5~10年一遇的洪(潮)水时为Ⅳ级预警。

  ②Ⅲ级预警

  其含义为:当榕江南河水位站水位达到1.96~2.32米,北河水位站达到1.71~2.07米时,或发生10~20年一遇的洪(潮)水时为Ⅲ级预警。

  ③Ⅱ级预警

  其含义为:当榕江南河水位站水位达到2.32~2.85米,北河水位站达到2.07~2.77米时,或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潮)水时为Ⅱ级预警。

  ④Ⅰ级预警

  其含义为:当榕江南河水位站水位达到2.85米以上,北河水位站达到2.77米以上时,或发生50年一遇及以上洪(潮)水、榕江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或已决堤时为Ⅰ级预警。

  (2)暴雨预警信号及级别。

  ①Ⅲ级预警(黄色信号)

  其含义为: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②Ⅱ级预警(橙色信号)

  其含义为: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③Ⅰ级预警(红色信号)

  其含义为: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台风预警信号及级别。

  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①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其含义为: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②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其含义为: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③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其含义为: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④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其含义为: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⑤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其含义为: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预警信息的发布。

  榕江洪(潮)水预警由市三防指挥部发布;城区暴雨预警、台风预警由市气象局发布。

  四、应急响应

  预警信号发布后,同时启动与预警级别相对应的应急响应方案。

  (一)分级响应

  1、榕江洪(潮)水分级响应。

  (1)Ⅳ级预警响应

  ①市三防办加强值班,领导带班;加强对暴雨和洪水的监测,掌握榕江各水文观测站(点)的水情和雨情;通知各区和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洪工作,重点是沿河两岸码头仓库;市三防指挥部召集有关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及时发出防御部署通知;了解、掌握各区和市有关单位、重点防洪工程的防御动态,向市三防指挥部领导成员报告有关情况。

  ②市气象局实时掌握降雨情况,分析天气变化趋势,向市三防办报告降雨实况、预报情况。

  ③市三防办及时收集各水文观测站(点)的实时水情和雨情;分析洪水发展趋势。

  ④各成员单位24小时值班;水利、建设、电信、供电、交通、公安、卫生、房管等部门组织应急机动抢险、救护队,做好应急抢险救护各项准备工作。

  ⑤各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上岗到位。

  ⑥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榕城、东山、市试验区加强对河道堤防的巡查,做好巡堤查险记录;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做好险情处理记录。防洪(潮)闸的启闭要根据水位实时变化情况,随时做好排涝、挡洪(潮)工作。

  (2)Ⅲ级预警响应

  ①负责三防日常工作的副指挥坐镇市三防办指挥,视情召开三防会商会议或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市三防指挥部发出防洪工作的紧急通知,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汛情、险情和灾情;对重大防洪问题作出决策,发布抗洪救灾各项命令。

  ②各级防汛责任人、防洪工程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上岗到位。市三防指挥部组织工作组赴抗洪前线,指导有关区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③市气象局分析、预报本市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的降雨发展趋势,及时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必要时派人到市三防指挥部协助工作。

  ④市三防办按规定加密洪水实况报告和水情水位预报。

  ⑤水利、建设、电信、供电、交通、公安、卫生、房管等单位的应急抢险队伍及市防汛机动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⑥港务、航道、海(水)运部门要组织检查市区河道船只锚固及安全转移,并做好防漂船预案。

  ⑦市教育局部署教育系统做好学校和在校师生的防洪安全工作。

  ⑧揭阳日报、揭阳广播电视台及时刊登和发布有关洪水预警的情况和汛情通报,宣传报道防汛抗洪的英雄事迹和重要的抗洪动态。

  ⑨各区视情增加防汛抢险队伍,加强查险和险情处险工作,做好人员、物资安全转移准备。

  (3)Ⅱ级响应

  ①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到市三防办坐镇指挥,视情召开抗洪抢险紧急会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并派出督察组检查全市堤围的安全巡查工作。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各就各位。

  ②市三防办实时掌握江河水情、降雨情况及天气、水文预报,掌握和通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区防汛工作情况,特别是堤围险工险段和沿江建设工程的防洪情况;分析提出是否宣布进入紧急防汛的意见;及时向三防指挥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③市气象局加密分析、预报上游地区和市区未来降雨和天气情况;参与指挥部对江河防汛调度的研究会商。

  ④市交通、公路、海事部门根据指挥部的部署,做好抗洪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线路的畅通;组织实施防漂船预案。

  ⑤市经贸局指挥协调经贸部门为防汛抢险救灾服务。

  ⑥各区加强一线防汛抢险队伍力量,坚持24小时分批定期对堤围、水闸等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险情要全力抢险,险情处理后要跟踪监测。

  (4)Ⅰ级响应

  ①市委、市政府把抗洪救灾当作当前的第一任务。市委、市政府发布全市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市主要领导到市三防指挥部坐镇指挥,市、区和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到一线靠前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市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总动员。

  ②市三防指挥部实时掌握洪水信息,分析研究洪灾发展趋势,做好防洪调度;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提出应急处理建议;督查、反馈市三防指挥部各项决定和指令的落实情况。

  ③水利部门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工作,督查、监控病险水库、闸坝、堤防险工险段的安全度汛措施。

  ④揭阳军分区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驻揭部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⑤市公安局、揭阳海事局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对运送抗洪抢险救灾队伍、物资的交通路线依法实行陆上、水上交通管制。

  ⑥各区政府、三防指挥部和各有关单位全力以赴组织可能受淹地区的群众向预定的安全区域转移。

  ⑦各成员单位按预案全力以赴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2、暴雨分级响应。

  (1)Ⅲ级响应

  ①市气象局密切注视天气变化,将暴雨情况报市三防办。

  ②市三防办及时收集水情雨情,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提出防御措施。

  ③各区三防办密切注视本地区的暴雨情况,做好防暴雨工作。

  ④市政建设部门突击清疏沿江低洼地区的排水暗渠、河涌。

  ⑤农业部门组织农户清疏农田排水沟渠。

  ⑥房管部门检查危房,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排危抢险措施。

  (2)Ⅱ级响应

  ①各级三防办领导带班,密切注视有关气象信息,及时向三防指挥部领导报告。

  ②水利、建设、国土、房管、电信、电力、公路等部门各就岗位,做好各项准备,服从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相应的抢险救灾任务。

  ③建设部门负责通知建筑工地做好基坑排水和支护工作,对水位较高的人工湖、水塘及低洼地区要做好预排工作。

  ④交通管理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⑤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各区指定专人负责检查沿江堤防工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⑥揭阳电视台、揭阳电台及时发布有关的暴雨信息。

  (3)Ⅰ级响应

  ①市三防指挥部一名副指挥带班,密切注视雨情,发现灾情及时处理,并向政府主管领导报告。

  ②各主管单位通知施工单位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停业,并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③各区指定专人负责转移水浸和危房居民,转移水浸仓库物资。特别是交通干道、居民住区水淹地方。

  ④市建设局组织力量突击强排水淹地区。

  ⑤电力部门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户外电源。

  ⑥揭阳电视台、揭阳电台及时发布暴雨信息,并播放有关防暴雨的安全措施。

  ⑦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水浸地区的值勤,并做好必要的疏导工作。

  ⑧水利部门对水库、堤围、水闸、水塘等水利设施加强巡查,超防限水位时要及时泄洪,事前要通知下游单位或群众采取安全措施。

  ⑨国土部门及榕城、东山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⑩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加强市区沿江堤岸及河涌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险情扩大。

  (字体问题151页)

  ⑪市教育局根据有关防暴雨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⑫水利、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应急机动抢险队,按市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参加并完成应急抢险任务。

  (二)扩大应急响应

  1、重大洪水险情抢险应急响应

  当堤围、水闸等防洪工程出现险情,虽经处理但险情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或出现重大的管涌、滑坡等重大险情时:

  (1)灾情所在区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由主管三防的区长或副区长任指挥,指挥现场抢救,并立即报市三防指挥部。

  (2)市三防指挥部立即组织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要组织水文、气象、水利的有关专家进行紧急会商,分析、判断洪水和险情发展趋势,制定抢险方案,并指挥抢险。有溃堤、溃闸、漫顶等重大险情时,各区政府组织做好人员、物资安全转移的各项准备工作。

  (3)前线指挥部或市三防指挥部组织抢险物资的调拨,市交通部门组织运输抢险物料,及时运送到抢险现场。

  (4)水利、建设、电力、通信、医疗等应急机动抢险队要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抗洪抢险的各项任务。

  (5)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揭阳海事局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部署,对运送抗洪抢险救灾队伍、物资的交通线路依法实行水上、陆上交通管制。

  (6)揭阳军分区协调驻揭部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7)经全力抢险,仍有溃堤危险,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要选择适当时机发出警报,各街道办事处、村,各单位组织受淹没区的群众安全转移。

  2、突发性洪水(溃堤)应急响应

  当堤防、水闸等防洪工程突然溃决,或抢险失败造成防洪工程溃决时:

  (1)前线指挥部迅速通知下游的区、街道和有关单位组织群众紧急转移,驻揭部队、公安干警、预备役部队参与组织群众转移,来不及转移的要组织群众利用高层楼房、平房屋顶等自救。

  (2)揭阳军分区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抗灾工作部署,调动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3)市民政局开放临时避难场所协助区、街道做好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和救济工作。

  (4)市卫生局组织医疗队对受灾群众实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5)市公安局协助街道派出所做好受灾群众安全转移,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灾区稳定。

  (三)指挥与协调

  Ⅳ、Ⅲ级预警,由市水利局担任市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的局长指挥;Ⅱ、Ⅰ级预警,由主管市长或副市长指挥。市三防办负责协调工作。

  灾情、险情发生地组建抗洪抢险指挥部,由政府主管三防的行政首长担任指挥长。前线指挥部的任务是根据灾情、应急预案和市领导指示,组织指挥参与现场救援各单位全力抢险,迅速控制或切断灾害链,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实施治安、交通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群众;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灾情调查及善后工作,尽快恢复社区正常秩序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报告。

  (四)信息共享和处理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洪水灾害时,有关区和部门要及时取得联系,相互沟通和协调,了解和掌握灾害信息,重大情况要迅速报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

  (五)新闻报道

  Ⅰ、Ⅱ级预警时,灾情和抗灾情况由市三防指挥部指定专人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其他人员不得接受媒体采访。市委宣传部负责对现场媒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六)应急结束

  市区的抗洪抢险应急结束,由市三防指挥部视情况决定、公布;暴雨防御应急结束,经市气象局解除暴雨预警信号后,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公布。

  应急结束后,市三防指挥部要写出应急处理情况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三防总指挥部。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灾害所在地的区政府要迅速采取措施,认真组织和做好善后工作,安抚受灾群众,保证社区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恢复和发展生产。

  2、临时征用的房屋、调用物资、运输工具、通讯设备等可归还物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以及劳务征用按市场价格由财政补偿。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灾害所在地的区三防指挥部在每次灾情发生后要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灾情报表、抗灾情况等。

  3、民政部门迅速开放紧急避难场所,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使受灾群众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4、受灾地区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复产工作,各相关部门尽快组织修复、维护受损毁的交通、供电、供水、通讯、水利等设施。修复水毁工程所需经费应当优先列入有关部门年度建设计划。

  5、教育部门积极指导督促灾区修复水毁校舍,做好学校复课工作。

  6、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做好受灾群众医疗、防疫、预防病疫流行。

  7、市三防办会同市民政局核实和统计洪涝灾害,报省防总和市统计局。必要时向市政府或省防总提出请款报告。

  (二)社会救助

  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政府救助。社会捐助由民政部门、慈善会、红十字会等单位或社会团体负责。

  (三)保险

  各级保险部门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四)调查和总结

  市三防办和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害的调查和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气候、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评估灾害级别、灾害评价、抗洪抢险措施及效益、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六、保障措施

  坚持多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进行。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讯保障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洪信息畅通的责任。在防洪抢险时,通信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通信物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临时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市长、主管副市长,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区三防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主要通过电话和传真联系,其办公电话、家庭电话、手机和传真登记造册,并登记其联络员的电话作为备用。登记造册后联系号码应相对固定,若有变动,应立即以单位名义报告市三防办修正。

  2、信息保障

  市三防办在综合有关部门的基础数据库、洪水暴雨监测和预报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市三防指挥系统,实现洪水、暴雨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各抢险救援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备先进的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等设备,并做好日常的保养、维护、更新工作,以保证抢险救灾时各类设备的快速调动及启动。

  2、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重点工程的管理和维修,对陈旧老化的工程和设施有计划地加以改造;根据救灾需要及时对水、电、气等重点工程的运行和供应进行调控和应急处置,确保能够迅速切断灾害链,防止次生灾害产生和蔓延;应急疏散、避难场所要设立应急标志和设施,并进行有效的维护、管理。

  3、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贸、供销、商业部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市粮食局负责粮食、食品的存储、供应;市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储存、供应。洪水灾害发生时由市三防指挥部组织调用救灾物资,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三)抗洪抢险队伍保障

  1、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市三防指挥要与揭阳军分区密切联系,汛情紧急需要时向揭阳军分区请求动用部队增援。各级政府和三防部门一定要搞好军政、军民团结,认真实行军民联防。

  2、各区、街道及市直有关单位要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抢险队伍,作为抢险救灾的先期处置队伍。

  3、水利、建设、国土、交通、电力、通讯等部门专业抢险队是归口专业抢险先期处置队伍。当发生职能范围的险情和灾情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相应的抢险工作。

  4、必要时成立揭阳市防汛机动抢险队,主要是承担市区防洪抢险应急处置。

  (四)交通运输保障

  1、市交通局按照本预案提出运输的保障要求,落实好交通运输保障措施,建立其属下运力的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数据库,确保随时可以派出设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具体数量、吨位与市三防办商定。并制定紧急时的车辆征用、补偿制度,确保防汛抢险交通运输能力。

  2、交通运输部门应服从市三防指挥部的指令,优先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受灾群众安全转移的运输工作。

  3、公路、航道管理部门要确保抢险时的交通畅通。

  4、汛情紧急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揭阳海事局依法对陆上、水上实行交通管制,保证重要交通干线的畅通。

  (五)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抢救伤员和灾区防疫消毒等工作。

  (六)治安保障

  当地公安部门负责维护防灾抗灾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七)物资保障

  1、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省定标准在汛前备齐备足防汛抢险物料。

  2、各区和三防成员单位要做好救灾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贮备;

  3、在防汛抗灾中,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对于紧急征用的社会物资、设备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要尽快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八)经费保障

  1、各级政府要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上年度洪水灾害情况、本年度的灾害预测做好年度预算,合理安排防汛经费,并保证足额到位。市、区级财政每年预留一定的三防专项资金,作为购置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和防汛抢险队伍演练经费,保证防洪应急需要,并监督资金使用。经费由财政部门会同三防指挥部分配下达。

  2、抗灾救灾经费和物资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抗灾救灾经费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挤占、滥用、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遇紧急情况时,要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保障抢险救灾资金的及时到位。

  3、对于紧急征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劳工的费用等要尽快支付,在手续上要优先办理,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九)社会动员保障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洪水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任何组织或个人应当主动参与洪水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服从防汛抗洪的统一指挥。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1、市民政局负责洪水灾害紧急避难场所建设。紧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可与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数目及规格要结合当地人口分布特点以及区域特点来设置,保证安置场所在数量上、空间分布上的合理性。

  2、要加强紧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做好各安置场所相关信息的统计及更新工作,每年初报市政府及市三防办。

  七、附则

  (一)预案的编制与审批

  本预案由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组织编制,由市三防办审核后报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省三防办备案。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的职责制订实施预案,并报市三防办备案。

  (二)责任追究

  拒不执行本预案,或者拒不执行市、区三防指挥部的调度方案或者防汛抢险指令的;玩忽职守,或者在防汛抢险的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非法扒口决堤或者开闸的;挪用、盗窃、贪污防汛或者救灾的钱款或者物资的;阻碍三防指挥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盗窃、毁坏或者破坏堤防、护岸、水闸等水工程建筑物、防汛工程设施,以及水文测报、传输设施、气象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通信照明设施的;虚报、瞒报灾情或者伪造、篡改灾情资料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解释

  揭阳市三防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解释。

  (四)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发布前有关规定与本预案相抵触的,以本预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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