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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揭阳市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7:33:2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7〕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揭阳市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2007〕35号文及省府办《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60号)的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进一步落实“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压减道路交通事故,为构建和谐揭阳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继续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实现2007年全市各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及万车死亡率“三下降”,死亡人数下降1.5%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领导,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黄水利副市长任组长,蔡榜藩(市政府)、彭世国(市公安局)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世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县区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活动及材料收集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切实可行实施方案。

  四、工作措施

  (一)在继续健全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在各县(市、区)每季度召开会议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小结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协调、督促、部署有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责任倒查,追究责任人、所属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

  (二)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城乡居民交通法治意识。要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各级宣传、教育、公安、司法、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建立联系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强化普及教育,以客运企业、中小学校农村和社区为重点,突出抓好中小学生、机动车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和农村的交通安全宣传。

  (三)全面提高城乡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以当前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的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净化城区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为重点,力争2007年底我市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市、区)实现创建目标。

  (四)加强源头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深入开展车辆管理等级评定工作,促进车辆管理部门正规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机动车管理,把好车辆注册登记关。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公安与经贸部门要加强对报废车辆回收的监管。质监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配合做好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管。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机动车(拖拉机)驾驶人的管理,要认真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行驾驶人考试员和机动车查验员统一管理、集中培训和统一考试制度。推广应用电子路考仪,加强对驾驶人考试过程的监控,严肃考试纪律,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公安交警、交通、保险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共享驾驶人、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通报营运单位、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及驾校考试情况。

  (五)全力做好各项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当前全省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以“六类车辆”〔客车、摩托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泥头车、农用运输(拖拉机)〕为重点,大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客车超员、农用车载客、酒后驾驶、货车超载、无牌无证或假牌假证车辆上路行驶,高速公路超速、货车低速行驶、违法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加强营运客车、校车及非法拼装车源头管理。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运输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加强对客货运输行业的管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测,组织对运输企业的客运车辆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或GPS管理系统等先进技术装备。工商、发改、质检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和改装货车、机动三轮车企业、店铺的查处力度,杜绝非法拼装车辆上路行驶,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对校车进行检验,督促校车喷涂校车车身颜色(黄色)及校车标志;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检和使用制度,严把校车驾驶人准入关。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和企业的源头管理,严格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设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和常规、应急通行路线;在危运车辆推广安装“GPS管理系统”;加大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行车的监管力度;建立危险品运输信息系统,科学管理危运车辆运输路线的审批。

  (八)整治危险路段,积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各级政府和交通、公路部门要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资金,按照“先易后难”和“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快整治进度,争取用两年的时间对今年排查出来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点、段204处〔按照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一类隐患:6处(普宁市4处,揭东县1处,揭西县1处);二类隐患:80处(市区21处,揭东县7处,揭西县9处,普宁市14处,惠来县15处,高速公路14处);三类隐患:118处(揭东县74处,揭西县14处,惠来县30处)〕予以治理,今年内将一类隐患治理完毕,各地要及时向当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有关单位通报并跟进治理工作。

  (九)全力优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新建、改建道路时要将交通设施纳入整个道路建设工程中一并考虑,交通隔离设施、行人过街设施、渠化设施要按照平安畅通工程的标准和要求合理设置;建设、公安交警要全力优化城市交通标志标线,科学设置交通信号灯,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科学规范设置停车场。

  (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指导监督。将2006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00人的普宁市和死亡人数较多的揭东县、惠来县作为重点地区,加强检查督导。

  五、实施要求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全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紧紧围绕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我市强势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把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体系和工作考核考评体系,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经常听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把降低死亡人数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位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

  (三)统筹兼顾,落实措施。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公安、交通、公路部门及公路建设的投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坚决杜绝扯皮推诿现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确保交通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四)加强检查及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对贯彻落实国办发〔2007〕35号文及粤府办〔2007〕60号文情况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贯彻落实国办发〔2007〕35号文及粤府办〔2007〕60号文情况应于2007年12月10日前书面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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