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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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揭阳市公安局东山分局、揭西县公安局棉湖派出所以及罗少鸿、陈洁和等同志记功的决定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7:23:2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2007〕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来,我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围绕构建富民强市、和谐文明新揭阳的总目标,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发扬主动进攻和连续作战精神,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路面,重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涉枪犯罪和侵财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期,东山、揭西警方先后捣毁了2个持枪抢劫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侦破抢劫案件40多宗,缴获各类枪支15支、子弹370多发、其它涉案物品一大批。

  两起重大涉枪刑事案件的成功侦破,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充分展示了我市公安机关严打各类暴力刑事犯罪的坚定决心,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参战民警为打击犯罪,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们面对穷凶极恶的持枪歹徒,主动进攻、英勇无畏、机智果断的出色表现和连续作战、坚韧顽强的拼搏精神,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省公安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

  一、为下列2个单位各记集体二等功1次,颁发奖状,并发给奖金20000元:

  揭阳市公安局东山分局

  揭西县公安局棉湖派出所

  二、为下列5位同志各记个人二等功1次,颁发证书,并发给奖金5000元:

  罗少鸿 揭阳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副局长

  李瑾瑜 揭阳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陈伟群 揭阳市公安局磐东派出所办事员

  林武东 揭阳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刑警大队办事员

  陈洁和 揭西县公安局棉湖派出所副所长

  三、为下列3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1次,颁发证书,并发给奖金2000元:

  邱中华 揭阳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宏佳 揭阳市公安局东山分局报警中心指导员

  吴喜龙 揭西县公安局棉湖派出所副所长

  希望上述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广大公安民警要向上述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学习他们忠于法律、恪尽职守、执法为民的崇高精神;学习他们机智果敢、舍生忘死、英勇善战的英雄气概,全力以赴投入公安保卫工作中,为维护我市的治安稳定和社会稳定,建设富民强市、和谐文明新揭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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