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07〕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区直属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揭阳市和珠海市两地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两地资源,推进珠海市产业向揭阳市转移,携手合作,共同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的精神,揭阳市人民政府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建珠海(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协议书。为了加快珠海金湾(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工作,规范工业园的管理,经两地政府共同研究决定,成立珠海金湾(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公室,负责珠海金湾(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规划、投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等日常工作。
设立珠海金湾(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纪棠同志担任。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建制,编制10名,后勤服务人员核定事业编制3名,内设4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国土规划建设科、招商科、综合管理科。
揭阳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