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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今年1-10月份殡葬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15 15:12:3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7〕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特别是6月份市政府组织开展殡葬管理工作专项督查后,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促进全市殡葬改革全面深入开展。主要做法:一是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揭西、普宁、惠来、揭东等县(市)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多次召开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殡葬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本地殡葬管理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上的殡葬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对殡葬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及相关责任人分别情况给予提醒注意、“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落实整改。二是狠抓后进,促进平衡发展。揭西县以铁的手腕,彻底扭转了上砂、五云等乡镇长期以来遗体火化工作落实被动的局面,促进全县遗体火化工作的平衡发展。三是突破难点,稳步推进。各地政府(管委会)先后制定颁发《绿色生态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清查清理违规坟墓工作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促进骨灰安放难、乱埋乱葬治理难等问题的逐步解决。

  各地殡葬管理工作总体上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遗体火化率仍不够稳定,如榕城区今年10月份完成市下达的遗体火化参考指标只有86%;二是个别地方基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不严格执行省、市骨灰安放管理有关规定,监管不力,尸体跨地域火化;三是乱埋乱葬坟墓的清查清理未能彻底完成;四是殡葬经费投入少,骨灰楼(堂)、公益性公墓等骨灰安放设施的建设严重滞后,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好骨灰安放问题。五是丧事大操办的现象仍然存在。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确保完成今年殡葬管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问题强调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殡葬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农村乱葬坟墓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工作长期落后和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务必端正思想认识,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调查研究,找出问题的症结,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尽快扭转落后被动局面,确保不拖全市后腿。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积极主动,殡改工作处于被动落后局面,以及出现新的乱埋乱葬等现象的地方,市政府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各地政府要组织民政、国土、林业等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文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骨灰和土地、林地特别是“三道两区”范围内的管理,继续组织全面清查清理,依法从严打击违规占地、毁林造坟和骨灰乱埋乱葬等行为。

  三、各地要加大殡葬管理资金的投入,加快公益性生态墓地等骨灰安放设施建设步伐,从根本上解决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安放问题,方便群众办丧。

  四、各地要加大殡改宣传教育力度,促进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使殡葬改革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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