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ieyang.gov.cn
揭府〔2006〕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06年11月29日揭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叶少明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接受吴紫骊同志辞去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