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

www.jieyang.gov.cn

关于授予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30 15:28:1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7〕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6年7月21日,市政府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订了《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应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2006年12月27日,市政府以揭府函〔2006〕213号文授予揭阳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我市所属区域内的城市燃气专营权;2007年4月26日,市政府与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开展揭阳城市燃气业务的备忘录》,并成立合资企业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将原授予揭阳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我市所属区域内的城市燃气专营权转授予合资企业。主要特许经营权为筹资、建设及运营城市燃气管道;批发零售天然气、成品油及相关产品;筹资、建设及运营加气站;筹资、建设及运营LNG卫星站及其配套设施(包括装车台、卫星站、槽车等);筹资、建设及运营小型LNG储罐及其配套设施项目。

  为此,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再批准除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的城市燃气经营权,原已批准经营的企业不得扩大范围再设立分销站点。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    

相关阅读
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