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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上线广东地税“大集中”系统社保费征管模块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8 09:24:2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7〕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地税“大集中”系统社保费征管模块是广东省地税局基于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模式而开发的以参保人员分险种明细申报为核心、全省统一业务规范的社保费征收管理系统,该系统已在我省多个地市先行上线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省地方税务局已批准我市地税系统于今年7月1日上线全省地税“大集中”系统社保费征管模块。为推进我市社保费征缴工作,充分发挥我市社保费征管工作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现就做好我市上线广东地税“大集中”系统社保费征管模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保部门要尽快开发完成与广东地税“大集中”系统社保费征管模块相适应的社保管理系统及接口软件,并在全市社保系统统一使用,以确保数据交换的及时流畅;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基础数据的清理比对工作,并按照广东地税“大集中”系统社保费征管模块业务规则做好必要的业务调整工作。同时,要及时做好流动人员有关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以确保参保人员缴费的连续性和积极性,避免产生新的矛盾。

  二、各级财政部门及人民银行(国库)要积极协助做好社保基金通过ETS系统解库的相关工作。

  三、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步伐,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全力支持各级地税部门做好我市上线广东地税“大集中”系统社保费征管模块工作,确保全市社保费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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