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06〕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受今年第4号强热带风暴环流和南海辐合带北抬影响,全市连续普降特大暴雨,强降水使我市遭受近年来最严重的洪涝灾害,损失严重,受灾面广,受灾群众多,部分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救灾任务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解决受灾群众当前生活问题的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决定增拨救灾专款200万元。各县(市、区)也要多方筹集资金,落实包干责任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当前的生活问题。各地要立即将救灾资金、救灾物资送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资金及时全额到位,并严肃纪律,专款专用,确保受灾群众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房子住、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
附件:救灾专项资金分配表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救灾专项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