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6〕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庆祝2006年教师节,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秀传统,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更加支持教育事业,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评选2005至2006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在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及教师进修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中评选。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师德,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勤业敬业,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安教、乐教、善教,知识渊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不搞有偿家教。
4.近2年论文或经验文章在县级评比获奖或交流及“继续教育”按规定达到要求的。
5.优秀青年教师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二)优秀班主任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得到广大家长好评。
2.在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从事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的在岗班主任,已被评聘为中学一级或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称。
3.班主任工作实绩突出,曾获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表彰奖励。
(三)优秀校长条件。
1.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广大教职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师德高尚,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3.依法治校,从严治校,在教师队伍建设、校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在同类学校校长中有较高声誉。
4.担任校(园)长满5年以上(含5年),曾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或先进称号。
5.参加过校长岗位培训,取得广东省校长岗位培训证书,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论文或经验总结文章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过。
(四)尊师重教先进单位、个人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评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或个人:
1.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措施上做出突出贡献的。
2.重视、支持教育事业,积极为学校和教师办实事、好事成绩突出的。
3.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4.捐资办学成绩突出的。
5.热心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教育事业并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评选名额和办法
(一)评选名额。
全市共评选优秀教师50名,优秀青年教师20名,优秀班主任30名,优秀校长12名,上述名额应重点安排在山区、农村任教或工作的对象,评选比例占总名额的70%左右;尊师重教先进单位5个、先进个人3名。
(二)评选办法。
1.按照条件和分配名额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
2.被推荐对象应在所在单位公示3天。
3.被推荐对象须填报“呈批表”1式2份,随表上送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式2份,并报送经征求市或所在县(市、区)纪委、综治委、计生局意见的证明材料各1份。上述有关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于8月20日前上报,其中:各县(市、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市直非教育系统单位报市府办综合二科。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揭阳市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者,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由市新闻单位对受表彰人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揭阳市2005-2006学年度优秀教职工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揭阳市2005-2006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呈批表
3.揭阳市2005-2006学年度优秀校长呈批表
4.揭阳市2005-2006学年度优秀教职工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四日
附件1

附件2
揭阳市2005-2006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
优秀班主任、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呈批表
附件3
揭阳市2005-2006学年度优秀校长呈批表
附件4
揭阳市2005-2006学年度优秀教职工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册
县(市、区)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