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6〕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我市消防工作经常性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国务院“6·27”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揭阳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予以调整。
调整后,市消防联席会议由蔡锦仕副市长任召集人,蔡榜藩(市政府)、陈进城(市公安局)任副召集人,梁亮庭(市公安消防局)、陈奇春(市建设局)、蔡春生(市工商局)、王业辉(市城规局)、谢伟龄(市质监局)、杨伟忠(市国土资源局)、王辉(市安监局)、吴创英(市民政局)、谢发强(市劳动保障局)、杨金河(市旅游局)、李春明(市卫生局)、许海泉(市交通局)、邱辉盛(市农业局)、陈少锋(市体育局)、方兆崇(市监察局)、方义生(市发展改革局)、陈汉城(市国资委)、林建生(揭阳供电局)、伍秋生(市人防办)、韦子庆(市法制局)、周香忠(市人事局)、洪炳安(市教育局)、陈若波(市财政局)、李振刚(市文广新局)、许惠光(市经贸局)、唐伟东(市电信局)、郑绵波(市自来水公司)、倪宏辉(市第二自来水公司)为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梁亮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