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6〕76号
大南山侨区、普宁侨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华侨农场金融债务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06〕98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华侨农场金融债务处置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华侨农场金融债务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庄绍徐(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澄民(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财政局局长)
林俊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建辉(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成 员:陈锡轩(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奕涛(市金融办副主任)
史镇泉(揭阳市银监分局副局长)
黄沛光(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彭伟雄(中国工商银行揭阳分行副行长)
杨建鹏(农业银行揭阳分行副行长)
何益群(建设银行揭阳分行副行长)
李少浩(中国银行揭阳分行副行长)
陈伟明(交通银行揭阳分行副行长)
叶国锋(农业发展银行揭阳分行副行长)
卢树德(市农村信用社主任)
吴良锋(大南山侨区副主任)
许惠标(普宁侨区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陈锡轩兼任办公室主任。我市华侨农场金融债务处置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解散。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