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6〕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八日
揭阳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规划期(2006-2010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标准化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农业标准化工作概况
(一)制定农业地方标准,逐步完善我市农业标准体系
围绕农业标准化“十五”计划,全市质监、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携手合作,选择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在全市有代表性、市场占有率高、对外出口有优势的农产品,作为制定地方标准项目。“十五”期间,我市共制定发布了26项市级农业地方标准,还承担起草了《果梅生产技术规程》等8项省级农业地方标准。这些标准涵盖农林水各业,涉及主要农产品品种标准、产品质量等级、栽培技术规程、畜禽饲料技术规程、病虫防治、加工等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配套,具有揭阳农业特色的市级农业标准体系。
(二)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作用成效明显
“十五”期间,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在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和宣传贯彻标准的基础上,加快农业标准的实施,以建设高标准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目标,努力建设具有揭阳特色的示范区。目前,我市已建立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6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17个、实施标准化管理示范项目1个。在示范区的建设过程中,突出抓好标准的实施。同时,带动了一大批农户按农业标准生产,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县域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增加了农民收入。
(三)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作用,形成带动辐射效应
近年来,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全市出现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带动专业化的生产发展,有加工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市场带动型、大户带动型等。这些龙头企业对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二、“十一五”时期农业标准化的发展环境与趋势
随着贸易自由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同时,随着与国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市场也更加开放,我市的外向型农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也对我市农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使我市的农产品更好地走向世界,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农业标准化工作必须适应这些变化。而且,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赋予了农业标准化工作新的任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的需要,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是我市外向型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商品农业的需要,更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创造农产品品牌、保障消费者安全的需要。
三、“十一五”时期农业标准化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农业产业化为目标,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为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十一五”时期农业标准化的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力争实现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18项;重要农业地方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率达到40%以上;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9个以上;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培育5个以上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发展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推行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立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标准化管理项目,确保进入实施标准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在80%以上;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标准转化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建立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机制。
五、“十—五”时期农业标准化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主要任务
1.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揭阳市农业标准体系。围绕我市大宗、特色、优势农产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运用WTO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加快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逐步与国际接轨的揭阳市农业标准化体系。“十一五”期间,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18项。
2.加快标准的推广实施和应用。要加快增产增效技术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标准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确保标准实施规模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1)全市“菜篮子”产品基地、大宗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5%以上;
(2)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和优势林产品的标准化覆盖面达到85%以上;
(3)农产品加工企业要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4)农业龙头企业要基本消灭无标准生产。
3.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要结合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着重抓好大宗和特色农产品标准的实施和推广,通过进一步加强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大我市农业标准的实施力度。继续推广“公司+基地(协会)+标准(科技)+农户”等市场化经营模式,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与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等规模化程度较高的项目紧密结合。要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农业龙头企业的标准化实施工作。要积极创建一批按标准组织生产的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引导企业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十一五”期间,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3个以上。
4.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要加大对检验机构的投入,增强检验手段,提高检测水平。加快采用国际检测标准的步伐,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先进性。“十一五”期间,要鼓励企业建立自检体系、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监测体系和农产品中心市场建立检验检测体系;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为龙头,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5.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标准化管理建设和林产品贸易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林产品流通标准化工作。以具备推行农、林产品质量标准功能为目标,建立一批以标准化为手段,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农、林产品批发市场示范点,推动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建设。“十一五”期间,建设1个以上的农、林产品批发市场实施标准化管理示范项目。
6.加强农业标准化实施监督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披露机制,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要围绕“菜篮子”、“米袋子”、重点出口产品等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的农副产品,狠抓质量安全标准和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引导监督生产者、加工企业严格实施标准,从源头上抓好产品质量,推动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
7.推动农产品认证工作,健全农产品认证体系,积极创建广东省名牌(农业类)产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推行农业标准化与开发、培育、创建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和品牌农产品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推行全过程农业标准化生产,实行全面质量控制,以质量取胜开拓国内外市场,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十一五”期间,力争培育、创建5个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继续扶持一批企业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
8.加大农业标准化科技队伍培训力度。要加大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人才的培养力度,要把农业基层技术人员和农业管理干部作为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骨干力量,予以重点培训。“十一五”期间,争取再培养50名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形成一支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的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队伍。
9.建立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体系。要在正确评价原则指导下,确定适当的农业标准化效果评价内容,准确使用农业标准化效果评价方法,科学评价农业标准化综合效果,使农业标准化与科技进步保持同步,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十一五”期间,要初步建立起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为主要评价指标的农业标准化评价体系。
(二)重点项目
1.重要农、林、水产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1)农业类
实施“优质高产高抗”良种水稻、水果(主要包括荔枝、龙眼、青梅、青榄、蕉柑、香蕉等)、蔬菜(主要包括竹笋、黑皮冬瓜、冬种萝卜、芥菜、芥蓝等)及其加工制品质量、农药残留量测定和重金属的限量标准。推行生猪、家禽等肉类产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2)水产类
实施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化管理项目。
(3)林业类
实施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和公益生态林树种质量等级标准、笋用竹、经济林果等卫生安全及加工产品质量等标准、优质木本中药材粗加工产品质量等标准。
2.农产品市场准入技术要求
全面宣传和贯彻《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规范和升级。搞好神泉渔港水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管理。
3.农艺技术规范
实施大宗、特色农、林产品的繁育、种植(养殖)技术规范等标准。
(1)农业类
——蔬菜类:瓜菜类、叶菜类以及食用菌类生产技术规程等。
——水果类:荔枝、龙眼、青梅、青榄、蕉柑、香蕉等的品种繁育和栽培技术规程。
——畜禽产品类:生猪、家禽等的品种繁育、饲养和优质安全肉产品生产的技术规程。
——粮食作物类:水稻种子生产和加工技术标准,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标准,粮食作物、水果和经济作物生产中的病虫害预测预报技术等。
(2)水产类
淡、海水产品品种繁育、饲养、加工技术规程。
(3)林业类
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珍贵用材林、竹林、木本花卉、木本中药材资源培育技术规程;重要森林病虫害及森林有害植物的预警、综合防治、检验检疫技术规程;林火预警、监测、扑火技术规程;林产品加工利用技术规程。
4.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标准
土地资源利用和水土保持规范、水资源利用规范、农田生态环境保护规范、防护林建设规范、人工林持续经营技术等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标准体系。
六、“十一五”时期农业标准化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把农业标准化工作摆到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发展中重大事宜的协商;各地要调整充实农业标准化领导机构,并将农业标准化工作列入当地农业发展规划。
(二)改革农业标准化制修订机制,提高标准制修订速度和水平。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面向市场,充分发挥各涉农部门现有社会资源优势,广泛吸收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及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标准的制(修)订。要逐步实现农业标准化工作重点的转变,农业标准化工作重点要从注重农业生产环节标准化转到注重生产和市场流通多环节的标准化,从注重提高农产品数量标准化转到注重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
(三)拓宽经费渠道,加大经费投入。要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农业标准化经费投入机制,形成国家、地方、部门和企业多渠道投资格局;在“十五”期间投入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提供必要的资金作为农业标准化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引导和帮助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研制农业地方标准提供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的投入力度,并将农业标准化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以确保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要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融资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同时,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利益连接机制,引导农民向致富潜力大的标准化生产领域发展,逐步走上自我投入、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四)建立激励机制。要建立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奖励制度,对在农业标准制修订、农业标准推广实施、农业综合标准化以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质监、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力度,通过抓培训、抓示范、抓典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宣传、推广和普及,提高全社会的农业标准化意识,使农业标准化成为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为,扎扎实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附件:揭阳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项目表
揭阳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