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06〕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弘平(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周新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蔡锦仕(副市长)
成 员:赵锡浩(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蔡榜藩(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琴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雪葵(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蔡佑南(市教育局局长)
陈进城(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玩江(市民政局局长)
林润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司法局局长)
陈澄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郑克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陈岳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蔡和平(市交通局局长)
林惜才(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林桂标(市水利局局长)
陈纪棠(市农业局局长)
李锡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梁若云(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锦泉(市环保局局长)
潘美旭(市安监局局长)
林炳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局局长)
杨建辉(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黄潮辉(揭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余云庭(榕城海关关长)
王盛泽(市地震局局长)
杨鸿高(揭阳银监分局局长)
熊奇勤(揭阳军分区参谋长)
张全国(市武警支队支队长)
郑文龙(广梅汕铁路揭阳站站长)
秦 华(揭阳供电局局长)
市政府办公室内设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委员会成员。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