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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7:01:4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6〕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粤办明电〔2006〕176号)精神,市政府于8月8日至10日组成三个检查组,对榕城、普宁、惠来、揭东、揭西、东山区、揭阳试验区等县(市、区)各易燃易爆场所、企事业单位、学校、工矿企业、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防雷安全措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抽查了34个单位。检查发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单位对这次全市范围的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情况,同时也查出了一些隐患问题。通过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进一步认识到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紧迫性和责任感,提高了防雷减灾的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市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落实情况较好。

  全市加油站、油库、气库、危险化学品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落实防雷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较好,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率达到95%,合格率为79%。其中,加油站检测率达到100%。

  (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是国家法规规定的,对防雷工程施工进行有效监督和竣工验收,可以保证防雷装置的工程质量,是防雷安全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通过检查,我市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基本能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全市新建建筑物设计审核率为25%,竣工验收率约为60%。尤其是有部分工程项目的防雷设计未经审核合格就擅自开工,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办理防雷报审手续,乡镇学校新建的教学楼存在既无防雷设计又未安装防雷装置的情况,造成了建筑物防雷能力先天不足,留下雷击隐患。揭阳试验区甚至还存在不具备法定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防雷设施检测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当地防雷减灾工作的正常管理秩序。

  防雷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制度落实情况较好的单位有:汇景蓝湾住宅小区、揭西县河婆中学等。

  (三)雷电灾害上报和防雷装置维护工作亟待加强。

  雷电灾害实例是各级政府开展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部分单位发生雷电灾害后不上报甚至隐瞒不报,目前大部分单位尚未落实一套雷电灾害造成损失的记录、统计、上报工作制度,上报的雷电灾害远远少于实际情况。有些单位的防雷安全装置日常维护工作滞后,出现防雷装置断裂、生锈、搭接各类线路雷击隐患问题。

  二、加强防雷安全工作要求

  (一)把防雷安全项目列入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目标》的考核内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督促落实防雷安全措施,将防雷安全列入各单位当年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内容之一。

  (二)建立健提供防范决策依据。全雷电灾害事故信息反馈机制。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防雷设施维护雷灾事故信息反馈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负责把雷电事故情况报当地防雷减灾部门,为各级政府加强防雷减灾。

  (三)继续加大防雷减灾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力度。防雷减灾的有关法律法规能否得到真正的落实,关键在于能否落实到社会各行各业的管理制度中去,形成各行各业、各部门的自觉行动,这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完成。安监、建设、消防、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大力配合,严格把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或防雷装置合格证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验收、房产证等证件发放的前置审批必备资料,使防雷减灾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同时,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因人为过失造成雷击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继续加大社会防雷安全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减灾就是增效”的观念,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力度宣传防雷法律法规和普及防雷科技知识,提高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对防雷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定期组织举办防雷安全知识培训,深入学校、企业单位进行义务讲课和宣传,使防雷法律法规能够深入人心,确保我市经济社会顺利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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