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6〕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见的通知》(揭府办〔2006〕48号)和《关于成立揭阳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府办〔2006〕7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机制,加快工作步伐,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揭府办〔2006〕48号文的要求,抓紧成立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人员、联系电话等情况于9月20日前报送或传真到市金融办(见附表)。
二、各地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因调整经营业绩需补交的所得税,以及因资产确权重组等需缴纳的契税和营业税,企业资金确有困难需申请缓交的,按有关程序报税务部门审批。各地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力度,税务机关要积极为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三、拟上市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税务、国土、房产等部门要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减免。
四、已完成辅导的拟上市企业申办房产等有关证照可以先行办理,应缴土地出让金经同级政府批准可分批在一年内缴清。
五、各地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的规划和措施,请于10月底前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附件:县(市、区)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县(市、区)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录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表请于9月20日前报送或传真到市金融办,地址:市机关办公大楼511房,传真:8768093,联系电话:8768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