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6〕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整治龙江河环境污染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日
揭阳市整治龙江河环境污染实施方案
保护龙江河水资源是确保群众生活和生产用水安全的前提。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的部署和要求,市环保局发出了《关于开展“龙江”流域重点污染源调查的通知》(揭市环〔2006〕28号)。惠来县和普宁市环保部门按照市环保局的通知精神,完成了污染调查工作,提出整治方案,报当地政府批准同意。普宁市政府下发了《关于龙江河上游高埔段污染源现状调查及整治方案问题的批复》(普府函〔2006〕9号),惠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实施惠来县龙江河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06〕8号)。为确保龙江河污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在惠来县和普宁市污染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强化龙江河水资源保护,确保龙江河水资源合格安全,到2010年底,龙江河上游水质达到Ⅱ类标准,中下游水质达到Ⅱ-Ⅲ类标准。
二、工作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二)各级政府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各级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江河污染整治,包括涉及龙江河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
(四)环保、建设、农业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打总体仗。
三、主要任务
整治龙江河环境污染工作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立即着手整改,包括对违法排污企业的限期整改及取缔关闭;二是制订规划,分期实施,包括沿江重点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一)整治沿河污染企业,控制工业污染。根据调查,沿河现有主要污染源9个。其中,惠来县5个,分别是溪西造纸厂、惠来县启发工艺综合厂、葵潭万成针织厂、怡景电路(惠来)有限公司、港峰酱料有限公司;普宁市4个,分别是郑汉周凉果厂、中梅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高柏食品厂、高埔镇垃圾填埋场。对这些污染企业和垃圾场,惠来县和普宁市发出了责令停产和限期治理(整改)通知书,要求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详见《揭阳市“龙江”流域重点污染源调查处理意见表》)。
(二)做好工业园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沿河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征求市环保局的意见。拟建中的高柏工业基地,应开展区域环评工作,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推行清洁生产,引进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保工业污水达标排放。
(三)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生活污染。
1.重视生活污水处理,重点建设葵潭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我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90%以上。就龙江流域来说,据2005年环境统计,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仅193吨/日,而生活污水仅葵潭镇就在5000吨/日以上。生活污水污染已成为龙江河的主要污染源。因此,要以重点破难点,在控制工业污染的同时,致力于生活污水污染控制。要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建设沿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葵潭镇有10.1万人口,是龙江流域的人口大镇、生活污水排放大户,其污水排放较集中,污水容易收集,污水管道建设较简单。因此,要把建设葵潭生活污水处理厂作为工作重点,力争在2008年底建成葵潭生活污水处理厂。
同时,要推广揭东县云路镇新桃村和普宁市占陇镇下村的经验,引导农村因地制宜建设简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农田灌溉,既减少水污染,又节约水资源。
2.重视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目前,龙江流域乡镇没有建设一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任意倾倒龙江河的现象十分普遍,对龙江河水质造成的污染相当严重。因此,应加强生活垃圾的清运和管理,沿岸各村应配备专职环卫人员,每天定期清运垃圾;并把杜绝向龙江河倾倒生活垃圾列入县(市)和乡镇(街道)两级政府环保责任制考核的一项指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要逐步推进龙江流域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葵潭、龙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普宁市高埔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按照《揭阳市乡镇生活垃圾场建设环境保护基本技术要求》完善各项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四)严格控制禽畜养殖业污染。根据国家环保总局调查分析,我国环境污染正在转型,工业污染比重下降,农业污染日益突出,规模化畜禽养殖造成的有机污染已相当于全国工业污染的总量,目前成为我国最为严重的污染问题之一。我市禽畜养殖业污染也相当严重。因此,应当高度重视禽畜养殖业污染,禁止在龙江流域放养禽畜,家庭养殖要落实框养措施,限制传统的、家庭式的养殖业发展;引导农民充分利用农村有机肥,减少人畜粪便对水环境的污染;要结合农村改厕改水,清理老式厕所,合理规划和建设卫生公厕;要依靠科技进步,利用人畜粪便生产沼气,缓解农村能源的不足,减少人畜粪便对水环境的污染。
(五)控制化肥、农药污染。根据调查研究,农业不科学使用化肥和农药对水环境的污染相当普遍。应当减少或控制化肥和农药施用量,科学施肥用药;应当把面源治理与生态农业的建设结合起来,进行合理的养分管理,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实施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鼓励施用生物菌肥和有机肥料,减少化肥施用量;推广与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易分解农药,推广无公害病虫害虫防治技术;运用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相结合方法,降低化学物质的污染。
(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全面深入清理整顿龙江河上游已建、在建企业,对没有环保审批、擅自生产的项目由所在地县、镇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进行清理取缔;对已由所在地县(市)级人民政府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逾期治理不合格的实施停产关闭;对符合条件同意生产的企业,市、县(市)环保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附表
揭阳市“龙江”流域重点污染源调查处理意见表
以上处理意见由普宁市、惠来县政府、环保部门和相关镇(办事处)具体落实,市环保局督查督办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