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打假办、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卷烟打假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卷烟打假工作的意见
(市打假办 烟草专卖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日)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打假办关于加大卷烟打假工作力度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卷烟打假“三大机制”,加大防控和打击力度,卷烟制售假活动得到明显遏制。2005年,全市共办结假冒烟案件32宗,捣毁制假窝点26个,查获制假机械66台,抓获涉嫌制假人员109名,依法追究了32名制假烟违法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全市假冒烟案件、制假烟窝点、制假烟机械与2004年同比,分别下降39.6%、51.1%和64.2%。但近期我市部分地区的卷烟制假违法活动出现反弹。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卷烟打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卷烟打假工作的形势,把卷烟打假工作提高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端正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只有彻底打假,才能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把思想统一到进一步加强卷烟打假工作的行动上来,保持高压态势,将卷烟打假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把卷烟打假工作作为打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地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切实履行职能,强化行业管理、市场管理的责任。各级烟草专卖局要发挥卷烟打假主力军的作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出击,掌握卷烟打假斗争的主动权。各级打假办要狠抓卷烟打假责任制的落实,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对落实卷烟打假责任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究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敢于碰硬,对参与或庇护卷烟制假活动,充当保护伞的,要一查到底,依法惩处。
三、加大协调,形成合力
各地要高度重视卷烟打假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打假办、烟草、公安、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发挥联合打假的威力,紧紧抓住假烟生产三要素(制假者、场地、烟机和原辅材料),从源头上治理制假。并积极协助、配合司法部门根据卷烟制假售假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事实认定、证据确认和适用法律等问题。监察部门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庇护卷烟制假活动及在卷烟打假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消极懈怠、工作不力而导致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积极防控,加强经营
各地要建立健全镇村级的打假防控档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合的检查、排查,及时掌握线索,防患于未然。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开辟情报渠道,努力获取更多的信息,及时对制假行为进行打击。对案件侦办工作,要加强经营,周密部署,力争打击行动既能端掉制假窝点,又能将制假分子特别是为首分子予以制裁。
五、专项行动,集中打击
各地政府(管委会)要于4月20前集中力量,组织开展1次大规模联合专项打击活动,对辖区内的果林、山林、厂房等制假烟案件高发地点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全面清查,确保不留死角,以有效控制我市卷烟制假活动反弹的态势。4月底前将活动情况报市打假办。
六、全面追逃,加紧督办
各地政府(管委会)要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公安部门要对涉嫌制售假烟的逃犯进行全面清理,列出具体名单,落实责任进行追逃,绝不能让为首分子和骨干分子逍遥法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对有关案件加紧跟踪督办,加快办案速度,对制售假烟重大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处理,震慑犯罪。
七、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各地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宣传工作“五个不放过”,即偏远(僻)山区与果林农场不放过、县,(市、区)交界地区不放过、外来人口集中地不放过、货运场集散地不放过、主要媒体不放过。要通过悬挂打假标语、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举报制售假烟行为。要通过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把广大群众支持、配合、参与打假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让不法分子受到震慑,望而却步;使有关部门和人员履行打假工作职责的行为受到监督。
八、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各地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管与引导商户自律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结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购物放心店”、“放心街”、“放心市场”等活动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堵住假烟的流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