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质监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质量兴市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质量兴市工作的意见
(市质监局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二日)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国发〔1996〕51号,以下简称《纲要》),以质量振兴带动地方经济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提升我市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全市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广泛动员全社会开展质量振兴活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我市产业竞争力,实现经济发展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法治社会、和谐揭阳,实现富裕安康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市各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产品质量
1.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主要工业产品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平均抽查合格率两项指标达到90%以上。
2.创建一批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通过持续的质量改进,在主要产业、支柱行业中创建和培育一批居行业前列、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生产规模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和广东省著名商标、区域品牌。
3.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产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90%以上通过质量体系认证;75%以上中型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50%以上的小型企业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主要产业的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争取一批重点骨干企业获得全国质量管理卓越企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或国家质量奖。
4.依法监管企业生产。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和强制性认证管理、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全部持证生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发展和明令淘汰的产品要得到有效清理。
5.全面推行企业生产标准化和完善计量管理。基本消除无标生产现象,产品标准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至“十一五”规划后期,本地区主要产业的重点产品75%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生产。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修订工作。大型工业企业贯彻 GB/T19022-IS010012标准并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50%的中型企业通过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40%的小型企业通过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
6.农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地方大宗、特色、外向型农产品和主要食用农产品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过程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新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广东省名牌农产品品种。
7.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得到有效整治,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清除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消费者和名优企业投诉大幅减少,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诚信机制。
(二)工程质量
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和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三)服务质量
初步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本地区第三产业(交通、旅游、医疗卫生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国家服务质量标准及环境管理标准,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达到国际水平,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创建一批名牌服务机构。
(四)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落实省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稳步推行IS。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工业发展;主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大于90%。
三、对策措施
(一)突出重点,推动质量兴市工作深入开展
质量兴市工作是个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各部门要统筹规划,通力合作,明确主攻方向,突出重点,抓关键环节,推动质量兴市活动深入开展。
1.抓好质量技术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按分类指导的原则,突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加强消灭无标生产的动态管理。加强计量管理工作,严格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工作,指导企业配备保证生产工艺要求的生产检测设备和产品出厂检验所需检测设备;指导企业规范产品标识。
2.抓好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确保计量量值传递准确性;鼓励企业推行IS。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重点培训一批企业内审员、管理人员和检验员,普及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3.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品牌企业。加强对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指导,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积极鼓励企业创名牌产品,引导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和优势企业流动。以名牌产品为纽带,提高本地区产品的知名度。力争有更多产品列入国家免检产品,更多的牌子列入国家和省名牌。引导企业申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
4.严格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深入贯彻《建筑法》,进一步整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项目管理,对重点工程及民心工程进行重点监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5.推行承诺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交通、邮政、电信、金融、旅游、医疗卫生、商业、宾馆酒楼等服务行业,按各个行业颁布的“文明示范窗口”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
6.加强环境保护,推进“青、碧、蓝”工程。净化饮用水源,改善居住环境,保证“一控双达标”任务完成,鼓励企业进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
7.加快农业标准化和建立无公害农业的进程。把质量工作向第一产业延伸,促进“三高”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的发展,提高本地区特色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二)加强企业基础工作,严格内部质量管理
企业是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应加强内部自律。一是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积极开展“质量兴业”、“质量兴厂”等活动。二是要大力加强技术基础工作,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和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三是要建立权责明确的质量责任制,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质量检验工作,严格原材料、外协件入厂质量把关,严格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产品出厂质量把关,加强售后服务。四是要努力培育企业质量文化,把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为培育企业质量文化的重要内容,注重企业质量信誉的形象建设。五是服务性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经营服务条件朴设施,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大打假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激励企业积极参与质量兴市活动的重要保证,也是质量兴市活动取得实效必不可少的措施。要着力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调整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和范围,逐步扩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格不合格产品的整改和处罚力度。二是切实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有针对性开展打假工作,认真开展“三重一大”专项打假治劣工作,严格查处标实不符、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
(四)健全质量奖励机制,建立质量考核责任制
1.加大财政对质量兴市工作的投入。财政部门在每年年度预算中,要列出质量兴市活动经费,对质量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建立质量责任考核制。制定《揭阳市质量兴市工作考核办法》,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按照《意见》要求,制定各自贯彻实施意见和步骤,并报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
(五)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实施质量兴市,是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的战略部署,是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宣传专题活动,印制一批宣传单、手册等资料广为散发,使社会各界了解质量兴市活动的作用和意义,积极投入到质量兴市活动中,自觉为质量兴市献智献力,形成“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的秘书长和市质监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经贸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物价局、建设局、城规局、交通局、水利局、旅游局、卫生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环保局、外经贸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揭阳检验检疫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质量兴市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度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质量工作情况汇报,检查质量兴市活动实施进度,协调布置下一步工作。
2.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质量兴市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实施计划和措施,确保质量兴市工作取得实效,并及时把质量兴市活动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质量兴市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在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部门的质量工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及时将各阶段的做法和经验推广到全市,共同推进质量兴市工作。
1.发展改革、经贸部门要把质量工作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实施企业高起点的技术改造,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引导企业应用
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指导企业贯彻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组织质量攻关活动,抓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加强综合协调,加大培育力度,推进名牌带动战略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本地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2.科技部门要制定积极的科技政策,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为目标,大力支持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扶持高新科技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帮助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3.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要积极配合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烟草、农业等行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有效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提供保障。
4.财政、物价部门要制定推动质量振兴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5.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包括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等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建设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6.交通、通讯、旅游、医疗卫生等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加强标准、计量、质量基础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
7.农业部门要全面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生产,保证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以国家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为重点,推广农业标准化成果,推广应用优质出口农产品标准,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带动战略,培育和发展地方特色的农业名牌产品和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成一批高科技农业园区,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8.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烟草等部门要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食品卫生、药品和烟草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及食品、药品、烟草生产、经销企业贯彻国家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9.工商部门要围绕规范和繁荣市场抓好质量工作,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0.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兴市工作的要求和成果,宣传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为开展质量兴市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1,环保部门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严格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制度并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联合质监部门积极推动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加快企业清洁生产过程,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我市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对外经贸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推动企业争创出口名牌产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本地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13.检验检疫部门要大力促进出口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帮助重点出口产品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取得国家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积极对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出口优检办法,扶持一批重点出口企业;要重点把好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和反欺诈以及进口量大、质量不稳定的进口商品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质量关。
14.质监部门要主动承担、认真履行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政府起草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同时要及时推广质量兴市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先进,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深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帮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积极推动食品行业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坚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工业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质量行为。
15.各生产企业及其他部门要按照质量兴市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标准,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工作投入,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培训,强化质量管理,并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质量兴市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推动本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带动提高本地区相关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