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06〕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揭阳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和市府办《关于做好2005年度暨“十五”计划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揭府办明电〔2005〕101号)精神,经市有关部门综合考评,现将2005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05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市殡葬改革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各县(市、区)均较好地完成殡葬管理各项任务指标,据统计,2005年全市共火化遗体31762具。揭东县、东山区、揭阳试验区、普宁市、惠来县5个县(市、区)全年殡葬管理目标综合考评分数均在90分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述5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县(市、区)长(主任)、分管副县(市、区)长(主任)和民政局(办)长(负责人)给予通报表彰。
但是,我市殡葬管理工作与市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较为突出的问题是:清理乱葬坟墓力度不大;农村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部分地方骨灰管理不到位;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丧葬陋习未能彻底根除。
2006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殡葬改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殡葬改革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揭阳、绿色揭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殡葬管理,加强殡葬行业行风建设,在保持火化率达到100%的基础上,加快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大力推行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撒散、骨灰植树等多种骨灰处理方式,扎实开展“三道两区”乱埋乱葬坟墓和新建坟墓的清理等工作,确保2006年度殡葬管理各项目标的实现,为实施殡葬管理“十一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
附件:揭阳市2005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日
揭阳市2005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