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6〕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的要求,提高我市路桥的通行速度和能力,确保按标准收费,争取缩短建设资金还贷期限,尽早撤销收费站,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决定对揭阳籍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试行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对揭阳籍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试行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具体标准见附表),对揭阳籍二轮摩托车及非揭阳籍机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收费方式不变。对军车和执行任务的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标牌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车及执行紧急救灾抢险任务的车辆免收路桥通行费。
(二)路桥通行费年票收费由养路费征费部门在征收公路养路费的同时代为征收。
(三)路桥通行费年票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年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公路建设还贷。
(四)我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试行期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试行期满后,根据实施情况及社会各方面反映,再确定正式收费标准。
二、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确保路桥收费站撤并和本市机动车辆通行费试行年票制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设立路桥车辆通行费试行年票制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我市路桥收费站撤并和本市机动车辆通行费试行年票制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和协调。联席会议由蔡锦仕副市长任召集人,蔡榜藩副秘书长任副召集人,市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监察局、公路局、交警支队为成员单位。
(二)要落实责任。公路部门要严格依规做好年票收费管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在机动车辆入户、转籍、审验、车辆报废时要严格把关,机动车辆购买路桥通行费年票后,才能办理车辆有关手续。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年票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年票收费工作的审计监督。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整个年票收费工作实施过程的监督,发现有违规、违纪者,应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要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年票制的积极意义和具体做法,让广大市民和车主都理解和支持试行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工作,支持我市公路建设。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表
揭阳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