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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阳市贯彻落实推进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纲领意见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6:53:5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6〕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贯彻落实〈推进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纲领〉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日


揭阳市贯彻落实《推进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纲领》的意见


  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经济合作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合作区域之一。区域合作十年来,各市按照“自主平等、真诚守信、互惠互利、讲究实效”的协作原则,共同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朝着紧密型实质性方向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合作、招商引资、旅游、环保、农业、科教文卫等方面开展了双边、多边和多层次、多形式的区域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贯彻落实闽粤赣十三市党政领导第十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推进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纲领》,推动我市和区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领导,提高对区域经济合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今世界,区域经济合作已是经济发展的大潮流,是寻求共同发展、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的必然选择。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经济合作有着有利的区位优势、相近的人文历史和互补的经济基础,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巨大的合作潜力。发展区域合作是我市实施工业强市、文化大市、商贸旺市、三农优先、绿色揭阳“五大战略”,组织工业发展、城镇建设、基础教育“三个突破”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区域经济合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纲领》,推动我市与经济合作区内的其他兄弟市的联系和沟通,制定有利于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

  措施,为区域经济合作创造优良的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和法制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健康快速发展。要充分利用交通、有关产业、旅游、科技、环保、商贸、信息等合作平台,增进高层互访互动,加强互联互通,淡化行政区划,强化经济合作;淡化行政手段,强化市场功能;淡化单边行为,强化多边合作;加大对接力度,力求多赢共进。

  二、继续发展交通合作,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闽粤赣十三市协作区交通发展实施意见》,依据区域交通规划,加快区域内高速公路主骨架和连接线建设。续建揭汕、揭潮两条高速公路,新建汕头至普宁、市南环登岗至洪阳两条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方面,重点改造G206线揭阳市区东入口至梅州丰顺交界、S236线揭阳市区至池尾段、S236线南河大桥扩宽等一批项目,至2010年,拟新开工建设项目10项,建设规模366.293公里,项目总投资36.6亿元。港口项目建设方面,建设惠来电厂煤码头一、二期工程和神泉港多用途码头、渔湖中心码头等。与汕头市联合整治榕江航道,尽快形成5000吨海轮直航市区的能力。同时,全力会同汕头、潮州推进潮汕民用机场、厦深铁路过境段等区域重点交通设施的建设。

  三、努力提高产业合作,推进区域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积极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做强做大支柱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我市五金机械、纺织服装、化工塑料和食品制药四大支柱产业和四大产业带的发展,培育不锈钢制品、模具制造、玉器加工等特色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推动我市产业与区域内兄弟市产业形成优势互补,错位竞争的发展态势。积极建设工业园区,加强规划,完善配套,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办园方式,使工业园区成为我市招商引资和承接区域内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切实扶持重点企业发展,推动我市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增强我市企业与区域内企业的对接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力度,拓展我市企业的发展空间。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引导企业规范管理、提高品质、加大研发力度,积极创建名牌名标,以品牌为载体,加大开拓市场力度。

  四、积极开展农业合作,推进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

  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加大荔枝、龙眼等十二大农业生产基地的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我市的蕉柑生产,主动参与建设浙南、闽西、粤东柑桔产业带。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和县检测站、产地检测站和重点批发市场检测站建设,保证农产品的安全。制订农产品地方标准,大宗产品争取申报省和国家标准。加强区域农业经济技术合作,引导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以区域农产品基地为依托,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鼓励企业到原料地设厂。积极引进区域内福建等各地花卉、制茶、速冻等加工技术,改造提升我市传统农业。协调区域农业对外政策,防止地区、产业和企业过度竞争,避免造成互相伤害。

  五、加快物流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大力发展物流产业,加快区域物流产业交流与合作。要会同各兄弟市共同制定有利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封锁,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和谐环境。要利用优良的区位优势和我市依山面海,榕江贯穿境内,机场、铁路、公路、高速公路竣工后陆海空运输发达的基础,以揭阳历来是粤东商品集散地的有利条件,着力发展物流产业。要加快揭阳五金不锈钢制品交易中心、金属材料市场、普宁供销物流中心和烟草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巩固粤东贸易广场、粤东鞋材城、水果蔬菜批发市场等;进一步搞旺普宁布料服装市场、轻纺市场、中药材等专业市场。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公共信息、行业信息、网上交易、金融等服务,为物流业经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做大做强物流业,促进区域经济融合。

  六、密切加强旅游合作,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建设

  加强经济协作区旅游部门和企业之间的业务合作。联合开发品牌线路,共同开展对外宣传促销。支持配合区域内企业到我市举办专题推介会和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主动与各市加强联系,做到信息互通,客源互送,宣传互帮,促销互助,资源共享。推动设立无障碍旅游区。允许协作区内旅游企业自由跨市招揽客源和旅游接待,对区域内来往及互访的旅游团在景区门票、酒店房价等方面给予优惠,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对来我市的旅游团队给予方便和支持。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消除旅游市场的地区封锁和人为垄断等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切实抓好旅游市场的整治和规范工作,重点解决广大游客反映集中的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旅游企业反映强烈的经营秩序问题和严重影响旅游产业良性发展的综合环境问题。坚决打击“黑导”、“黑社”、“黑车”、无证上岗、欺客宰客等行为,切实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拓宽合作空间。充分发挥十三市地域相连、文化习俗相近、交通顺畅的区位综合优势,共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体制,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允许旅游企业通过投资、合资、参股等形式在我市落户经营。

  七、强势发展科技合作,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技术密集、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产品。重点发展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工程、创汇农业等产业,积极寻求合作,使其成为区域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区域内产学研的结合。为专业技术人才学习和科研构建平台,共同培养创新型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创造条件,促进区域内人才的合理流动。

  八、不断加强信息合作,提高区域合作层次

  加快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推动《揭阳市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建设规划》的落实,积极参与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合作信息网的建设,争取在三年内完成,为我市电子政务应用及区域合作信息网的发展打下基础。加强区域信息网的互联互通,推进区域信息交流,做好揭阳动态信息的报送工作,充分利用区域网络信息平台推介我市投资环境。整合市政府门户网站、企业信用网、经贸信息网等网络资源,开展区域信息的综合利用,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为区域内的产业配套、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用体系建设以及旅游信息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提高社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附件:闽粤赣十三市党政领导第十次联席会议《推进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纲领》


  附件


推进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纲领


  厦门、汕头、赣州、潮州、泉州、抚州、揭阳、漳州、鹰潭、梅州、三明、汕尾、龙岩等闽粤赣十三市是我国七大经济合作区域之一——东南沿海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与长三角、珠三角同等重要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是联系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的重要经济纽带,也是我国东南沿海密切联系的经济合作体。区域合作十年来,闽粤赣十三市按照“自主平等、真诚守信、互惠互利、讲究实效”的协作原则,共同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朝着紧密型实质性方向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合作、招商引资、旅游与环保、农业、科教文卫等方面深入开展了双边、多边和多层次、多形式区域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进一步加强合作,推动闽粤赣十三市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特制定以下行动纲领:

  一、加强高层共识共作,推进紧密型实质性发展。各市领导层的共识共作,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前提和保证。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想,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9+2”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圈战略构想,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的战略构想,为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合作提供了新指导、新方向、新动力。闽粤赣十三市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区域合作是统筹区域发展、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客观需要,是寻求共同发展、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从更高的站位、更宽的领域审视区域合作,充分利用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和交通、产业、旅游、科技、环保、商贸、信息等合作平台,增进高层互访互动,加强互联互作;淡化行政区划,强化经济合作;淡化行政手段,强化市场功能;淡化单边行为,强化多方合作;加大对接力度,力求多赢共进。

  二、加强区域交通合作,推进现代化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闽粤赣十三市协作区交通发展实施意见》,依据区域交通规划,加快区域内“五纵五横”高速公路主骨架和连接线建设,推进区域内各港口、大流量铁路和航空港的合作建设。在“十一五”期间重点推进厦深铁路、龙厦铁路、福厦铁路、向瑞铁路、向莆铁路、梅州经蕉岭至上杭铁路、广梅汕铁路龙川—梅州—汕头段复线建设和鹰厦铁路改造,推进区域高速公路网建设,推进厦门港一体化和汕头港、泉州港、潮州港的合作建设,推进潮汕民用机场建设。加快基础设施体系及综合服务体系的合作建设,尽快形成海陆空区域交通立体布局,构筑交通便捷的经济圈。

  三、加强产业合作,推进区域产业集群的培育与发展。积极探索产业分工合作和加强产业集聚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稳定的产业链延伸对接项目汇集发布机制和产业分工合作机制,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重点推动电子信息、机械、冶金、化工、医药、建材、汽车、光电、轻工食品、纺织服装、铜加工、陶瓷、玩具工艺等产业的区域产业集聚,形成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相互配套、紧密协作的现代产业结构。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大自主知识产权开发力度,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经济国际化战略;共同研究制定十三市产业合作发展总体思路,提出合作发展的形式和主要措施、办法,开设产业合作发展平台,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案,组织企业开展实质性对接活动,培育和发展对区域经济具有主导性、支撑性和基础性影响的产业群,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

  四、加强农业合作,推进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以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为主要目标的效益农业,扶持和发展区域农业龙头企业。注重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区域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合作,推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实现区域各市农业的企业化、基地化、规模化和农工、技贸一体化,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不断发展壮大特色农业,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合作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标准化水平,全面推广运用无公害生产技术,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品牌,扩大放心食品覆盖面,在经验交流、人才交流、技术项目研发、农业信息网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区域农业合作,推进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加强旅游合作,推进闽粤赣无障碍旅游区建设。在闽粤赣十三市旅游宣传合作协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旅游合作成果,建立闽粤赣旅游合作联盟,完善旅游合作机制。联合签订闽粤赣十三市无障碍旅游区建设协议,以塑造闽粤赣旅游新形象为主线,以整合闽粤赣旅游资源、推出精品旅游线路为重点,以推广闽南潮汕文化和客家文化、发展红色旅游为突破口,选择共同发展目标,统一宣传、统一形象、统一品牌,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上推进旅游市场开放。互相链接旅游网站,强化旅游企业网络化建设,建立区域旅游信息库,联合发布信息;构建区域旅游营销网络,创建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统一旅游宣传促销;整合旅游资源,共同打造区域旅游精品旅游线路和品牌;互送客源,互相推介旅游资源和产品,开辟旅游“绿色通道”、确保旅游车辆往来畅通;积极引导区域旅游企业合作,联合建立旅游招商引资机制,促进闽粤赣十三市旅游产业的共同发展。 

  六、加强统一市场建设,推动区域生产要素合理流动。进一步优化区域政策和市场环境,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把工作重点放在统一市场建设上,加快区域市场整合,按照专业与综合、集中与分散、有形与无形相结合和统一、协调、开放的原则,拆除地方行政保护篱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重点推进区域性商贸物流市场、农产品市场、旅游会展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等市场的合作共建,发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区域大市场,保证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市场体系合理流动,优化区域资源配置。

  七、加强物流产业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加速融合。共同制定促进区域物流产业发展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有利于物流企业发展和运作的优良环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区域物流合作与交流,激活区域经济。充分发挥已有信息网络功能,积极联接空港、海港和信息港,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基础设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数据交换平台、行业信息系统和企业信息系统在内的物流信息平台体系,加快物流人才培育和交流,采用物流企业合作与联盟的方式,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做大做强区域物流产业,满足国内外与区域内物流服务的需求,实现双边和多边的共同繁荣。

  八、加强资源环境合作,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加强闽粤赣十三市水利资源开发利用的合作,制定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联盟的行动纲领;共同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清理联合行动,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制订区域内各江河流域的水质保护目标,加强综合整治,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立海洋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开展海上执法以及渔船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工程监管等方面合作;建立闽粤赣十三市风景名胜区资源共享机制,研究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规划建设和开发利用等问题,探索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对接、合作和交流工作。

  九、加强科教文卫合作,推进区域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开展科技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和知识产权协作,共建技术市场网络;整合区域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创新和教育交流与合作;开展广电网络互联协作,推进区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交流与发展;推进卫生交流与合作,建立区域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开展临床技术交流和联合技术攻关合作,扩大医疗卫生大型设备跨区域合作,开展卫生人力资源区域合作,推动区域科教文卫等公用社会事业共同发展。

  十、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合作信息网站,进一步加强区域信息网络互联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合作工作机制,推进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开展区域信息收集汇总和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推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利用便捷的信息手段为区域的产业配套、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用体系建设等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提高社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和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的宣传工作,积极唤起社会各界对区域经济合作的共识,为闽粤赣十三市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入发展创设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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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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