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5〕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陈弘平同志在揭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为落实好今年市政府的工作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市政府副市长主要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形成共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我市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预期目标和工作措施,这为我市强势推进,加快发展,实现跨越指明了方向。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统一思想,全面落实会议精神,要对我市当前存在问题和发展态势保持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坚定强势推进、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扎扎实实开展工作,踏踏实实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二、各位副市长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立足本职,敢于负责。要结合各自分工,切实抓好2005年各项主要工作任务的落实,不负全市人民的重托。要树立强势推进的工作作风,敢抓敢管,对发展中碰到的问题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处理,实施强势领导,工作力度要大,工作效率要高,少说多干,少开会多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工作效果来衡量工作。要加强督查,量化考核,兑现奖惩,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上下同心,步调一致,全力支持各位副市长更好地开展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调整完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扬长避短,体现发展特色,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共同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
四、市直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市一盘棋”意识,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绝不互相推诿。要形成强势推进,加快发展,实现跨越的强大合力,竭诚尽智为加快揭阳发展多作贡献。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5年市政府副市长主要工作任务
一、吴紫骊常务副市长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政府自身建设。
(二)抓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三)设立市行政服务中心。
(四)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五)深入开展打假等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六)抓好惠来电厂申报核准工作,加快惠来石碑山风电场和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等一批输变电工程以及城乡电网建设,做好核电项目落户惠来的跟踪落实工作。
(七)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经贸洽谈会、展销会,抓好中华阳美(国际)玉器节、普宁(国际)衬衣节暨纺织服装交易会、中国(普宁)中药交易大会筹办工作,抓好“中国玉都”、“中国纺织服装城”申报工作。
(八)抓好市区金属材料、粮食市场和大型购物广场建设,搞活粤东鞋材城、水果批发等市场,做大做强普宁中药材、纺织服装、布料等专业市场。
(九)抓好外贸出口工作,做好加工贸易出口责任制考核,外贸出口增长18%。
(十)抓好出口退税共同负担机制的落实,加强与海关、税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快退税进度。
(十一)加强对外经济协作;推进闽粤赣十三市、“泛珠三角”、“大珠三角”等区域经济协作。
(十二)抓好商标和品牌产品申报工作,力争今年实现驰名商标零的突破。
(十三)申报榕江口岸为国家一类口岸工作。
(十四)筹建市档案馆。
二、庄绍徐常务副市长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紧编制“十一五”规划。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3年内完成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任务。
(三)加强物价监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控制在3.5%左右。
(四)抓好经济普查工作。
(五)抓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收支管理,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9.2%。
(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免征农业税。
(七)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推进政银企合作,开展质押业务。
(八)抓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抓好地方金融资产、财政资金追收处置工作。
(九)建立贷款担保等社会中介机构,完善投资服务和信用评价体系。
(十)全面实行村账镇管,抓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评估和审计监督工作。
(十一)抓好新增100个以上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十二)抓好投资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规范发展要素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
(十三)抓好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实用电补贴、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等扶持重点企业优惠措施。抓好表彰民营企业纳税光荣户活动。
(十四)抓好10个劳动力市场、100个基层劳动力保障平台软硬件设施建设,争取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万人,转移输出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十五)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增加就业岗位2万个,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5万人;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完成社保费征收任务,完善市级统筹,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十六)抓好市技校新校区建设,争取首期工程秋季竣工。
(十七)加强计生工作,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8‰以下。
三、孙锐卿副市长主要工作任务
(一)成立市振兴教育领导小组。
(二)筹集6.2亿元投入教育基础建设,抓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完成今年高中、初中和小学新(扩)建计划任务,做好第三批薄弱学校改造工作。
(三)加快揭阳一中新校区建设,确保明年春季开学投入使用。
(四)办好揭阳学院和潮汕学院。
(五)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行校长聘任制和教师岗位责任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师生思想道德水平。
(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七)加强卫生工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覆盖率达到50%;抓紧推进市卫校新校区建设。
(八)做好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工作。
四、蔡锦仕副市长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好潮汕民用机场申报核准工作,争取明年初开工。
(二)抓好“两路一桥”、进贤门大道东段建设工作;抓好榕江码头规划建设。协助做好汕揭、潮揭高速公路、厦深铁路规划筹建工作。
(三)抓好县通镇、通行政村公路改造工作。
(四)抓紧完善市汽车站、公共汽车上落站、十字路口红绿灯、消防栓等市政公共设施。
(五)抓好揭阳旅游城市的规划,筹办揭西生态旅游文化节。
(六)抓好撤并村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七)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帮扶弱势群体和救灾救济工作。
(八)抓好民政工作;加强殡改基础建设,确保火化率100%。
(九)抓好“四五”普法工作。
(十)严厉整治赌博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五、刘小辉副市长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工业强市”,工业总产值增长14%。
(二)落实领导干部挂钩扶持重点企业制度。
(三)创办市级工业园。
(四)做好县域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工作,抓好沿江、中部、沿海、西部“四大产业带”规划建设,协助做好汕揭沿海石化产业带的建设规划,争取设立惠来石化工业区;抓好“668”计划实施工作。
(五)抓好新增100个以上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新增100家以上规模上工业企业。
(六)成立招商引资领导机构,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
(七)做好集聚民心民资民力工作,争取揭籍在外经济大户回乡投资置业。
(八)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抓好行业协会组建工作,构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十)推进企业科技、体制和管理创新,抓好企业技术改造,培育发展工业支柱产业。做好大企业和大集团培育工作,争取今年有新的突破。
(十一)加强科技工作,新增2个以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0家以上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保护知识产权。
(十二)落实与华南理工大学教育、科技合作协议。
(十三)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十四)推进“文化工程”,抓好市广电中心、图书馆和县、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争取全市乡镇文化站基本达标。
(十五)办好市第四届运动会;筹建市体育馆。
六、刘盛发副市长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业工作,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
(二)稳定130万亩基本粮田面积,完成粮食生产任务。
(三)抓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着重建设好全国最大蕉柑基地,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和特色农业,培植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四)加强林业工作,抓好榕江南北河两旁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主干道路植绿、护绿工作。
(五)加强水利工作,抓好市区防洪工程、惠来石榴潭水库、揭东磐岭围、普宁市流沙联围新河堤加固和揭西县城防洪工程、金凤联围等项目建设,做好榕江大围打捆上报工作,争取惠来赤岑水闸立项。
(六)继续落实扶贫政策措施,扶持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贫困村。
(七)抓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后续管理工作。加强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抓好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完善市区总体规划、16项专项规划、小区规划以及16个中心镇规划。
(九)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确保各县(市、区)每年筹集1亿元以上资金投入市政公共设施建设。
(十)整合城市资源,做好58平方公里内未开发地和两河四岸建设线之外纵深150米土地控制工作,抓好城市公交线路、户外广告、地下管道、地下水及河沙等资源市场化运营工作。推进公用事业改革。
(十一)加强市区规划管理,修改完善《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分类清理250万平方米违章建筑,深入整治城市“脏乱差”。
(十二)围绕双峰寺、学宫、城隍庙景观开辟文化广场,筹建商业广场、揭阳楼,修缮原有公园,新建临江、望江等公园。
(十三)4年内筹集30亿元以上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建设两河四岸特色风景带,推进旧城改造,建好管好市区四个主要出入口,规划、建设好城市灯光亮化工程,加快莲花大道南段和临江北路、黄岐山大道等4条样板路建设,抓好天福东路等“断头路”、“烂尾路”和破损路面的修建,完善市区公共厕所、电话亭、垃圾箱等市政公共设施。
(十四)抓好环保责任考核,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环保工程”,抓好市区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和普宁流沙、揭西河婆污水处理厂建设。
(十五)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