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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府办〔2005〕82号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市商业总公司、物资总公司、金叶发展总公司工作的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上述3家企业的工作关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