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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府〔2005〕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05年12月21日揭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吴淑生同志为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蔡玉团同志的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