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05〕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名牌商标和区域品牌的发展,提高我市产品和区域经济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名牌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提出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名牌为龙头,集中力量培育、扶持、保护和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商标、名牌产品和区域品牌,带动全市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全市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企业运用名牌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全市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二、主要内容和目标
名牌是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商标、产品,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名牌的总体水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现阶段,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主要内容是:培育和扶持支柱产业、特色行业、优势企业、重点产品争创名牌。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中,推进抵业和地区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出口商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和工业)、国家免检产品和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等。提高全市产业在国际分工的地位和竞争力,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形象,推动企业品牌的发展。
目标:经过4年的努力,再创50个以上在省内质量、效益、知名度具有领先地位的省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新增8个以上有较强竞争力,产品质量好,用户满意度高的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出口商品、国家免检产品,新增2个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通过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揭阳特色的名牌产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市场享有良好声誉的名牌产品和以名牌产品为龙头、技术先进、管理科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群体。在此基础上,发展一批有相当经济规模、素质较高、竞争力强的生产名牌产品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实现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形成我市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能力和优势的名牌体系。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
(一)建立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实施和加快推进名牌带动战略,关键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政府的推动作用和社会各方的服务作用,形成合力。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是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经贸局局长、工商局局长、质监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市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财政局、农业局、外经贸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组成,邀请市委宣传部一位领导参加。市经贸局负责制订《揭阳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揭阳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联席会议组织制定全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制定和实施有关名牌管理规定;制订创名牌工作计划,提出实施名牌战略的政策性意见、建议和具体措施,提出表彰和奖励方案。研究确定不同时期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工作重点。各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揭阳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揭阳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的要求,各司其职,加强分工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凡涉及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重大问题,要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市政府审定。各县(市、区)也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名牌带动战略的工作,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发展和扶持政策,帮助和引导当地企业争创名牌。
(二)认真做好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辅导与培育。选择已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制定重点企业名单,作为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重点工作对象。名单每年更新一次。对被列入名单的企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重点扶持,引导企业加强名牌的创建工作,开展对企业的业务辅导,协助企业制定名牌创建方案,加大对品牌的宣传和投入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品牌地位。对已达到名牌条件的,及时向国家或省主管部门推荐和帮助企业办理申报手续。
(三)大力发挥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我市名牌服务体系建设。以专业化、市场化为原则,建设和完善以品牌宣传、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体系;委托或组织中介组织或行业协会,参与制订本行业名牌带动实施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为我市企业名牌的创立、发展、壮大提供多层次、多功能、多渠道的服务。
(四)完善对名牌的评价认定工作。市工商、质监、农业、经贸、外经贸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现有评价标准与认定办法,进一步做好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出口商品、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揭阳的实际情况,设立和评定揭阳市名牌产品,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揭阳市名牌评价认定体系,如包括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及各项技术指标在内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包括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和经济指标等在内的市场确认体系以及对名牌价值和企业信誉进行评估的价值确认体系;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依靠社会力量来评价和认定名牌,力求所评定的名牌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五)整顿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名牌。建立健全名牌保护机制,经贸、质监、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种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大对商标和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营造有利于名牌生存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加强对名牌自身的管理,维护名牌形象。获得名牌产品、驰名或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要搞好市场营销网络、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维护名牌价值与形象;同时,要提高行业自律的自觉性,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市场规则等不正当竞争以及出现其他重大违规问题的,提请有关评审部门按相关管理办法取消其取得的称号,以维护名牌的声誉。
(七)加强宣传,强化名牌意识。开展名牌带动战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重点介绍名牌战略、名牌产品、驰名和著名商标、名牌政策、名牌信息等,集中宣传、推介我市名牌;引导企业提高对名牌的认识,重视对名牌的宣传、推介,走创名牌、用名牌做大做强企业之路;以多种形式报道企业创名牌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名牌意识,营造一个推动名牌发展的良好氛围。对名牌名标企业在本市电视台、报刊、广播电台等媒体刊登广告给予优惠。
(八)做好创名牌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标准和计量体系建设,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和考核办法,强化质量监督;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大力度推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建立和健全与产业技术发展和世贸组织相适应的质量、标准和计量体系。
(九)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出口商品”、“国家免检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出口商品”的企业,每个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每个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市政府给予的奖金,要用于企业品牌创建、技术改造与创新、质量改进与提高、环保与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改善和品牌宣传等。
(十)依托技术进步培育发展名牌产品。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必须立足于技术进步,要结合《揭阳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而形成一批含金量高、市场竞争力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关联度大的名牌产品;要利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扶持政策,大力协调、帮助和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有关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优先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和其他各项奖励基金计划;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的重点技改挖潜资金、技术创新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资金。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