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5〕127号
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市政府《印发揭阳市加强基础教育筹资意见的通知》(揭府〔2005〕117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市基础教育筹资工作,现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筹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础教育发展,实现基础教育新突破,是市委三届三次全会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深化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多渠道筹措资金,广泛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和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是实现基础教育新突破的有力保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基础教育捐资助学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本单位的捐资助学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捐款,积极发动本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踊跃捐款,切实把捐资助学活动抓落实。
二、捐资活动每年度举行一次,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所捐款项于当年度12月25日前汇入市教育局账户(户名:揭阳市教育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揭阳分行,账号:802253047308091001)。
三、每年捐资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填写好《揭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捐资办学登记表》,于每年12月底前送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备案,市政府将对各单位捐资情况逐年备案并通报全市。
附件:《揭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捐资办学登记表》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揭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捐资办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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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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