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5〕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05〕63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2005年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广东省食品综合评价细则》(试行),查漏补缺,逐条逐项落实,并将其作为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巩固、完善。
三、各单位在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安委办公室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05〕6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八日
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省政府决定于200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组织对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一、督查内容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
1.整治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包括各地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等情况。
2.整治目标实现情况。包括新10类食品生产企业审查发证、食品经营企业进货索证索票率、开展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和学校、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情况。
3.整治重点落实情况。包括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的整治情况。
4.各环节整治情况。包括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情况。
(二)考核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情况。
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为完成和落实本地S、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和依法查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等。
(三)综合评价各地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内容主要包括各地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效等。
二、督查方法
此次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和食品安全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并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细则》,从综合落实、种植养殖环节监管、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流通环节监管情况和消费环节监管等方面指标对各地食品安全状况试行综合评价。督查工作完成后,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广东省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三、督查程序
(一)听取汇报。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专项整治的情况、监管责任制和综合评价自评情况等。
(二)查阅相关资料。对照责任制和综合评价标准查阅政府文件、会议纪要和部门监管资料等。
(三)召开座谈会。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参加。
(四)实地检查。每个市抽查2个县(市、区),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家(包括种植基地、养殖基地、老5类食品生产企业、新10类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城镇集贸市场、农村或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城镇中学食堂、餐饮单位、工厂食堂各1家)。
(五)反馈督查初步结果。将督查的情况、监管责任制考核的情况和综合评价的初步评价结果反馈给当地政府。
(六)形成督查报告。督查工作结束后,召开督查组工作会议,汇总督查工作情况,形成督查工作报告上报省政府。
四、督查组织
(一)由省政府组织7个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组分别由省经贸委、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一名厅级领导担任组长,由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垦总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整规办等部门抽调人员参加。
(二)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参与检查指导。
(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广东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督查工作。
(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制订并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地开展督查工作。开展督查前,要认真组织督查工作人员学习、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分解细化督查的具体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进度,落实督查组人员的工作责任。
(三)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全面掌握了解实际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开展督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
附件:《广东省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细则》(试行)
广东省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细则(试行)
评价指标 | 评 价 要 点 | 评 分 标 准 | 分数 |
综合落实情况(26分) | 1.政府重视情况 | 列入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议程,专题研究食品 安全工作,形成政府会议纪要(2分)。 | 2 |
2.经费落实情况 | 年度财政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珠三角地区50- 100万元(1分)、100万元以(3分),其他地区10-30万元(1分)、30万元以上(3分),年度财政落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专项经费10-20万元(1分)、20万元以(3 分)。 | 6 |
3.食品安全监管 责任制和责任追 究制的建立和落 实情况 |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级签订责任 书(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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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品专项整治 落实情况 | 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能结合本地实际提出目标、 措施(1分);专项整治方案的各项措施和目标基本落实 (2分) | 3 |
5.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应急机制建 设和落实情况 | 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健全,保障措施完善(2分);按规定报告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分) | 4 |
6.组织协调机制 落实情况 | 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2次以上(1分);召 开协调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有关的食品安全问题4次以上 (1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或检查行动2次以 上(1分)。 | 3 |
7.食品安全监管 信息整合情况 | 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向本市食品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信息60份以上(1分);各部门互相通报证照发放信息4 次以上(1分);各部门及时通报食品安全抽检信息(1 分)。 | 3 |
8.食品安全信用 体系建设情况 | 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启动试点工作(1分) | 1 |
9.食品安全宣传 工作组织开展情 况 | 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或年度宣传计划(1分);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次以上(1分)。 | 2 |
种植养殖环节监管情况(20分) | 1.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情况 | 建立市级农产品(包括水产品)质检机构,具备开展农产品和水产品监督检测能力(2分);制定农产品和水产品例行监测计划,有监测情况报告(2分)。 | 4 |
2.农药兽药残留监测情况 | 制定农药兽药残留监测计划(2分);对农药兽药残留实 施监控,珠三角地区每年抽检样品300-500个(1分)、500个以上(3分),其他地区每年抽检样品100-300个(1分)、300个以上(3分)。 | 5 |
3.实施标准化管理情况 | 制定年度农业、渔业标准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1分);承担并完成制定国家、行业或省级地方标准1个以上(1分);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面积占本市同类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5%-10%(分)、10%以上(2分)。 | 4 |
4.推行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情况 | 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工作开展良好(1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本市同类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5%-10%(1分)、10%以上(2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个数占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数量的50%以上(1分)。 | 4 |
5.日常监管制度及落实情况 | 建立农业、渔业投入品日常监管制度(1分);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活动2-4次(1分)、4次以上(2分)。 | 3 |
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情况(20分) | 1.食品卫生管理情况 | 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健全(1分);卫生设施完善,无昆虫鼠害(0.5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0%以上(0.5分)。 | 2 |
2.食品卫生许可情况 | 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规范,抽查合格率80%-90%(1分)、90%以上(2分)。 | 2 |
3.原料进货索证和检验情况 | 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有原料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2分)。 | 2 |
4.产品标准和标识执行情况 | 按照有关产品标准组织生产(1分);产品标识规范、准确、真实(1分)。 | 2 |
5.产品出厂强制性检验情况 | 制定产品出厂检验制度(1分);按标准进行产品出厂检验,并有相关的产品检验记录(1分)。 | 2 |
6.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情况 | 符合食品质量市场准入标准的肉制品等各类食品生产企 业获证达到70%-90%(1分)、90%以上(2分)。 | 2 |
7.各类食品质量抽检情况 | 制定食品质量抽检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抽检工作(2分);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到位率70%-90%(0.5分)、90%以上(1分)。 | 3 |
8.日常监管制度及落实情况 | 建立生产企业普查建档制度,做好生产许可证发放统计 工作(1分);制定食品巡查、回访等六项制度(1分); 对举报的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1分)。 | 3 |
9.生猪定点屠宰情况 |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70%- 90%(1分)、90%以上(2分)。 | 2 |
流通环节监管情况(18分) | 1.食品连锁经营发展情况 | 连锁超市、便利店门店增长速度(与上年度比)达5%(1分)、5%以上(1.5分);城区连锁超市、便利店食品销售额占当地食品销售比率25%(1分)、25%以上(1.5分)。 | 3 |
2.市场食品准入开展情况 | 城区开展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市场达到50%-70%(0.5 分)、70%以(1 分)。县城 30%-50%(0.5 分)、50%以上(1 分);乡镇10%-30%(0.5 分)、30%以上(1分)。 | 3 |
3.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证照齐全并在显著位置悬挂(1分);建立市场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制、市场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公示、退出、购销挂钩等7项制度(1分);索证索票率 达 50%-90%(0.5 分)、90%以上(1 分)。 | 3 |
4.经营食品的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情况 | 超市、批发市场制定食品质量管理制度(1分);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并每天对进场蔬菜等农产品进行监测、公示(1分);散装食品销售规范达80%(1分)。 | 3 |
5.市场食品质量抽检情况 | 制定食品质量抽检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抽检工作(2分);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到位70%-90%(0.5分)、90%以上(1分)。 | 3 |
6.日常监管制度及落实情况 | 制定食品经营企业日常巡查制度,做好营业执照发放统计工作(1分);对被举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并查证属实的经营企业进行依法查处(1分) | 2 |
7.进口食品监管情况 | 销售的进口食品持有进口食品合格证书且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合格(分)。 | 1 |
消费环节监管情况(16分) | 1.食品卫生管理情况 | 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健全(1分);卫生设施完善,无昆虫鼠害(0.5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0%以上(0.5分) | 2 |
2.食品卫生许可工作情况 | 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规范,抽查合格率80%-90% (1分)、90%以上(2分);做好卫生许可证发放统计工作,建立日常监管制度(1分)。 | 3 |
3.原料进货索证情况 | 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有原料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⑵。 | 2 |
4,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 学校食堂量化率达70%-90%(1分)、90%以上(2分)。 | 2 |
5.餐饮业卫生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 餐饮业量化率达50%-70%(1分)、70%以上(2分)。 | 2 |
6.工厂食堂监管情况 | 建立并落实工厂集体食堂的卫生监督检查制度(2分)。 | 2 |
7.食品卫生抽检情况 | 制定食品卫生抽检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抽检工作(2分);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到位率70-90(0.5分)、90以上(1分)。 | 3 |
广东省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评分汇总表
评价指标 | 评价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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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落实情况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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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养殖环节监管情况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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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情况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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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监管情况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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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环节监管情况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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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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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15 | 1.整合检测资源,增加经费投入,增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1-5分); 2.统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互认抽检结果,分段检测(2分); 3.统一发布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抽检信息(2 分); 4.实施名牌战略,获得食品类国家、省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等称号的产品数量较上年增加2个以上的(2分); 5.获得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产品数量较上年增加5个以上的(2分); 6.年度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2分)。 |
减分 | 15 | 1.年度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的(3分); 2.年度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没有按规定追究责任的(2分); 3.未及时把涉嫌刑事犯罪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2分); 4.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起数较上年增加3起以上 的(1-3分); 5.辖区内发生制售假劣食品大案在全省造成恶 劣影响的(2分); 6.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3分)。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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