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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6:09:4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5〕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下称《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粤府〔2004〕83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揭府〔2004〕72号)精神,我办于2004年12月16日发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揭府办〔2004〕106号),把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分解落实到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具体职责分工。为了完成好这些任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揭府办〔2004〕106号文各分工项目中括号内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为配合单位。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职责,抓好牵头负责的项目,组织配合单位研究制订出贯彻落实方案,把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制定完成任务时间计划。

  二、各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按工作责任完成好自己的任务,共同完成好职责分工项目。

  三、市法制局除了做好自身负责和抓好牵头项目的工作外,要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职责分工项目。

  四、请各牵头单位把各项目工作进展及贯彻落实方案情况于2005年11月30日前报市法制局。由市法制局综合上报市政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要常抓不懈。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狠抓落实。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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