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5〕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揭市机编〔2001〕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立“揭阳市人民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负责全市治理公路“三乱”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案件的查处工作。
队 长:蔡榜藩(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队长:陈若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晋鸿(市人事局副局长)
谢 考(市纠风办副主任、市监察局副局长)
郑振科(市交通局副局长)
彭世国(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镇松(市公路局副局长)
林伟雄(市林业局副局长)
郑国华(市物价局副局长)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