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5〕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粤府〔2005〕80号)精神,我市将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第二次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研究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工作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速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此次农业普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府工作行为,它涉及部门多、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市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发展改革局、农业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揭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要尽快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如期完成普查任务。
三、抓好落实,确保质量
各级政府在成立相应普查机构后,应及时做好“人、财、物”等工作条件的落实,为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力和物质保障;要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普查经费从2006年起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安排,保证到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千方百计确保普查资料的真实可靠,充分发挥普查的应有作用。
四、宣传动员,依法普查
各级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业普查的有关要求及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凡在我市境内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十月九日
揭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盛发(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范林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世义(市统计局局长)
方义生(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邱辉盛(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王继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豪义(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陈少彬(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陈弋星(市教育局副局长)
袁松英(市科技局副局长)
林南方(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吴创英(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建辉(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炎标(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锦波(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杨伟忠(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郭斯良(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春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蔡春生(市工商局副局长)
詹兴利(揭阳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赖武对(市统计局副局长兼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林伟雄(市林业局副局长)
郑秋义(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杨谦镇(市农垦局副局长)
郭建腾(市扶贫办副主任)
杨建鹏(农业银行揭阳分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