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0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做好我市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重要性。我市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省委五届五次、六次和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全省土地资源共享,实现珠江三角洲资金、管理、信息、品牌与山区及东西两翼土地、自然资源等方面优势互补的有效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重要性,与时俱进,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市政府拟在大南山华侨管理区设立市级产业转移园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意见》精神和本地土地存量情况,做好产业转移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要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加强与珠三角地区的“攀亲结友”,寻求合作伙伴;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研究制定促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产业转移的政务环境;要切实按照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规划以及环境保护规划,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防止将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不加甄别地转移到园区,大力推广节能降耗技术,确保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市建立由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经贸、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财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交通、信息产业、外经贸、国税、地税、环保、统计、物价、工商、质监、法制、编办、金融办、海关、检验检疫、电力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揭阳市联手建设产业转移园区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指导和协调产业转移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市经贸局负责(联系电话:8768331)。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