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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事项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5:41:0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5〕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确保市政府今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副市长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揭府办〔2005〕23号)和《关于下达2005年实施“三个新增100”工作计划的通知》(揭委办电〔2005〕28号)的要求,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检查落实。督促检查是保证政令畅通、决策落实的重要环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将有关重点工作进行分解,明确本单位本年度的具体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责任,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充实督查力量,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督促检查,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实现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的全过程,确保本单位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

  二、及时汇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各有关单位要在于4月20日前,将本单位涉及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分解计划及实施意见报送市府办公室,并从第二季度开始,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0天内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府办公室(督查科)。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应每月报送。汇报材料要求数据和表述准确,文字简明扼要,评价全面、恰当。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并通报。

  三、明确责任,搞好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牵头单位在抓紧做好本单位所负责重点工作的同时,对涉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要主动协调、加强沟通,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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