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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5:41:0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5〕38号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政务公开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快依法行政、廉洁行政、高效行政工作进程,努力营造强势推进,加快发展的良好政务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监察局牵头市依法治市办、法制局、人事局和发展改革局,对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不列为行政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列成一览表,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在《揭阳日报》刊登,向社会公开公示。目前,各单位已完成了项目的上报工作,市监察局已会同市依法治市办、人事局、法制局、发展改革局完成了对各单位上报项目的初审工作。但从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来看,有些单位存在不够重视、不按时上报材料,甚至存在着马虎应付的现象,妨碍了公开公示工作正常开展。为切实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公示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在《揭阳日报》集中公开公示各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正常业务管理项目,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是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落实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有利于行政机关自觉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加快我市建设依法行政、廉洁行政、高效行政法治政府的进程,为我市强势推进,加快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各单位的领导思想认识一定要到位,切实把其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二、落实专门力量,认真做好项目的修改上报工作

  去年,我市在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78项,不列为行政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项目199项,以市政府揭府〔2004〕40号文予以公布。但这次各单位上报的审批和不列为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项目存在着与揭府〔2004〕40号文规定不相符的现象,如有的比公布的项目多,有的比公布的项目少,有的与公布的表述不一致;有的单位对该填报的栏目没有填报或填报不规范。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市监察局已会同市依法治市办、法制局、人事局、发展改革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研究,并就各单位应该如何对项目进行修改提出了意见。为此,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按照揭府〔2004〕40号文规定的目录以及市监察局提供的修改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各个项目的核对修改工作。核对修改工作应于5月23日前完成。校对修改后的《揭阳市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正常业务管理项目情况公示一览表》须由经办人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公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为确保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落实一位领导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市人民政府将从5月23日开始,派出由市监察局牵头,市依法治市办、法制局、人事局、发展改革局组成的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单位落实项目核对修改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见附表),并收回各单位核对修改后的《揭阳市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正常业务管理项目情况公示一览表》,报市政府审定后在《揭阳日报》刊登,向社会公开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附件:揭阳市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公示工作检查验收时间表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揭阳市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公示工作检查验收时间安排


时  间

验  收  单  位

5月23日上午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5月23日下午

市教育局、市农业局

5月24日上午

市人口与计生局、市林业局

5月24日下午

市环保局、市信息中心、市黄岐山管理处

5月25日上午

市旅游局、市水利局

5月25日下午

市经贸局、市海洋渔业局

5月26日上午

市外经贸局、市地震局

5月26日下午

市交通局、市统计局

5月27日上午

市公路局、市外事侨务局

5月27日下午

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

5月30日上午

市民政局、市残联

5月30日下午

市公安局、市信息产业局

5月31日上午

市交警支队、市物价局

5月31日下午

市公安消防局、市发展改革局

6月1日上午

市财政局、市粮食局

6月1日下午

市劳动保障局、市行政执法局

6月2日上午

市建设局、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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