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5〕38号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政务公开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快依法行政、廉洁行政、高效行政工作进程,努力营造强势推进,加快发展的良好政务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监察局牵头市依法治市办、法制局、人事局和发展改革局,对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不列为行政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列成一览表,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在《揭阳日报》刊登,向社会公开公示。目前,各单位已完成了项目的上报工作,市监察局已会同市依法治市办、人事局、法制局、发展改革局完成了对各单位上报项目的初审工作。但从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来看,有些单位存在不够重视、不按时上报材料,甚至存在着马虎应付的现象,妨碍了公开公示工作正常开展。为切实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公示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在《揭阳日报》集中公开公示各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正常业务管理项目,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是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落实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有利于行政机关自觉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加快我市建设依法行政、廉洁行政、高效行政法治政府的进程,为我市强势推进,加快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各单位的领导思想认识一定要到位,切实把其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二、落实专门力量,认真做好项目的修改上报工作
去年,我市在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78项,不列为行政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项目199项,以市政府揭府〔2004〕40号文予以公布。但这次各单位上报的审批和不列为审批、按正常业务管理的项目存在着与揭府〔2004〕40号文规定不相符的现象,如有的比公布的项目多,有的比公布的项目少,有的与公布的表述不一致;有的单位对该填报的栏目没有填报或填报不规范。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市监察局已会同市依法治市办、法制局、人事局、发展改革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研究,并就各单位应该如何对项目进行修改提出了意见。为此,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按照揭府〔2004〕40号文规定的目录以及市监察局提供的修改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各个项目的核对修改工作。核对修改工作应于5月23日前完成。校对修改后的《揭阳市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正常业务管理项目情况公示一览表》须由经办人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公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为确保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落实一位领导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市人民政府将从5月23日开始,派出由市监察局牵头,市依法治市办、法制局、人事局、发展改革局组成的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单位落实项目核对修改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见附表),并收回各单位核对修改后的《揭阳市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正常业务管理项目情况公示一览表》,报市政府审定后在《揭阳日报》刊登,向社会公开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附件:揭阳市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公示工作检查验收时间表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揭阳市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公示工作检查验收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