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 庄绍徐
(2004年1月9日)
同志们:
刚才,榜藩同志对省的会议精神作了传达。从传达的情况看,这次会议主要有两大特点:一是规格高。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同志以及省政府、省纠风办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分别发表了讲话,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视,同时也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实现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态度和决心。二是任务重。会议明确提出,至2005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这是一项硬任务,时间虽紧,但一定要完成。如何把省的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确保按期实现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形势,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治理公路“三乱”是一个老课题。为什么国务院、省政府对这项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就是因为治理公路“三乱”是一项牵动大局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治理公路“三乱”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就是执政为民,维护人民利益是其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大家知道,公路“三乱”是一项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治理了公路“三乱”,坚决制止上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就是切实地维护了群众的正当利益,就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的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其次,治理公路“三乱”是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公路“三乱”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和民风。如果一个地方乱轰轰,到处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人家的车辆在其他地方上走畅通无阻,可一到这里车子马上就被查了、扣了、罚了,人家肯定就会认为这里党政不行,民风不行,别说到这里投资置业,就是踏进这里一步也都怕了。再次,治理公路“三乱”是信用建设的客观要求。公路“三乱”是一种明显的违规行为,如果对这种违规行为不制止,就会造成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就会失信于民。如果今天这一部门上路乱收费,明天那一单位上路乱罚款,群众看了就会渐渐产生“共产党不过如此”、“人民政府不代表人民”的看法,而且这种看法一经形成,往往就很难纠正过来,久而久之,党和政府就会失去民心,就会从根本上动摇我们的政权基础。所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非常关心人民群众的生活,非常注重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因此,大家一定要从政治的高度,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最大的热情和干劲,投身到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中去。
从我市目前的情况看,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基本上是重视的,工作是认真的,成绩也是比较明显的,具体可从三个方面得到体现:一是公路“三乱”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群众投诉、举报公路“三乱”的来信来电明显减少,公路“三乱”案件明显下降。今年全市发生的公路“三乱”案件8宗,比去年14宗减少6宗,案件下降率为42.9%;二是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维护了群众利益。今年以来,我们重点查处和解决了一些客运站上路拦车收费,基层单位上路设卡堵塞交通,基层城建部门上路设卡拦截运气车辆、封锁燃气市场,执法部门上路代查代收等问题,及时地纠正了违规违章行为,确保道路畅通,维护了群众的正当利益;三是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我们通过查处和纠正公路“三乱”行为,促使执法部门加强学习和培训,增强了执法人员的遵纪守法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执法水平。
但我们也应看到,目前我市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前景还不容乐观,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公路“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是由于目前规费收缴管理难度比较大,管理部门为收缴规费简单从事,违规上路;二是有些部门为了完成规费收缴任务铤而走险,上路设卡收费;三是由于一些基层单位财政比较困难,因而把上路设卡、收费、罚款作为创收的途径,违章组织上路,乱收乱罚。因此,在2005年6月底前,要实现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大家必须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进一步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速度,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扎实工作,确保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的按期实现。
二、明确任务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按照省的工作安排,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的考核验收工作,从2003年开始,至2005年6月结束,分四批进行:第一批为2003年8月;第二批为2004年上半年;第三批为2004年下半年;第四批为2005年上半年。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现场查访。就是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查访,对公路“三乱”情况进行评定。
(二)公路站点情况。主要是对依法设立的公路站点及其人员、工作状况进行检查评定,内容包括人员持证上岗、服务态度情况;收费罚款、票据管理状况;有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有否越权检查(拦车收费)以及有无其他公路“三乱”行为等。
(三)群众反映。通过随机抽样,对群众进行调查,了解群众对交通、公安、林业部门执法状况以及对政府治理工作的评价。
(四)案件查处情况。主要是对接到的群众投诉转办通知、查结案率进行评定。
(五)自检自查情况。主要是对申请考核验收单位的自检自查报告和情况进行客观评定。
根据省的要求,我市应于2005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对各县(市、区)的达标考核验收工作。按照逐级考核、分期分批进行,先达标先考核原则,市对各县(市、区)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考核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时间为2003年下半年。申报单位应于2003年8月底前向市提交申请报告,市于2003年12月底对考核达标县(市、区)予以公布。
第二批:时间为2004年上半年。申报单位应于2004年3月底前向市提交申请报告,市于2004年6月底前公布考核达标单位名单。
第三批:时间为2004年下半年。申报单位应于2004年9月底前向市提交申请报告,市于2004年12月底前公布考核达标单位名单。
考核的内容、标准按省的规定执行。考核的具体办法是由申请考核单位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按规定时间,向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申请表、申请报告各10份,由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转送市纠风办以及市交通、公路、公安、林业等部门,并由上述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经考核验收合格,由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与市纠风办及市交通、公路、公安、林业部门共同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要根据市考核验收工作安排,抓紧落实验收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完成本辖区的自查自考工作,并按时向市申报验收。
三、加大治理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实现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
实现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已明,任务既定,能否在这较短的时间内,实现既定目标,主要取决于我们的治理工作质量和速度。为确保目标的按期实现,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治理工作力度,着力抓好下面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治理工作的成败。如果没有一支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公正廉洁、能征善战的治理工作队伍,要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是不可能的。但从我市目前的情况看,治理工作机构还不是很健全,人员还不是很到位。有的机构形同虚设,有的人员不到位,工作只有一个人,既要履行部门原有职责,又要治理公路“三乱”,就是三头六臂,工作也是难以做好的。因此,我们在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方面必须着手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治理工作机构,确保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转。目前,虽然各县(市、区)的治理工作机构设置不一,有的放在法制局,有的放在建设局,有的放在经贸局,但不管放到哪一部门,机构一定要落实,人员一定要到位,工作一定要有人做。不能光挂空牌子,光设空机构。对人员力量薄弱的,要配齐、配足、配强,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给予大力支持。对于确实缺乏履行责任能力的机构,该理顺的要理顺,该调整的要调整,真真正正做到治理有机构,责任有落实,工作有人做;二是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队伍中的人员思想素质,进一步增强大家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另一方面,要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学懂、学通、学精有关法律、业务知识,并学以致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治理工作水平。第三是要严格把好人员入口关。要把那些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并有一定政策水平的同志选调到队伍中来,从政治、品德、工作作风以及身体上保证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落实、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制,是做好工作的最有效办法。责任不落实,人员就不落实,工作就不落实。我们要按照“政府主抓,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治理工作要负总责,并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做到一级管一级,级级有人管。公安、交通、公路、林业等部门,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坚决制止违规上路、乱查乱收乱罚、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使用非法票据等行为,切实解决好部门内部多家上路、超范围执法、代查代收、以罚代收、以罚代管、重复罚款以及光收费罚款、不卸货运转等问题。同时,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执收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通过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始终保持治理高压态势,使那些想搞“三乱”者受到震慑,从而使其不想搞不敢搞也不能搞“三乱”。那么,如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呢?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要重点查处顶风违规违纪案件,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绝不手软;二是对违规上路搞“三乱”人员的处理,一定要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公路“三乱”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除对顶风违纪违规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三是对典型案例和屡纠不改者,要坚决公开曝光;四是要建立起监督、查处公路“三乱”的快速反应机制,对辖区内公路“三乱”易发、多发路段和地区实行重点监控,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公路“三乱”行为。
(四)切实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领导。加强领导是做好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为确保我市达标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领导,一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领导亲抓,切实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治理公路“三乱”的领导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健全治理领导机构。要按照政府负全责,交通、公安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林业、物价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治理公路“三乱”领导机构;三是要进一步充实领导力量。要针对今年政府换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力量,确保领导成员到位;四是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对领导机构成员要进行合理的分工,明确各自职责,确保领导责任的落实。
同志们,实现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在达标建设过程中,还会碰到种种的问题和困难,但我相信,只要大家思想明确,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再大的问题也能克服,再大的困难也能战胜,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一定能按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