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04〕18号
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
我市2004年的财政收入预算已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市直一般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1%,其中工商税收收入部分(市本级库部分)安排比上年平均增长12%。现将2004年市直税收收入任务分解下达如下:
市国税收入任务(市本级库部分)为3395万元,其中增值税为3209万元;市地税收入任务(市本级库部分)为8533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为440万元。
请尽快分解落实收入计划,严格依法治税,加大稽查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争取超额完成今年的收入任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