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四年二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意见
(揭阳市财政局 二〇〇四年二月二日)
建市以来,我市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建立了以分税制为核心的收入管理体制,推进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支出管理形式的改革,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财税体制基本框架,为我市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日常财政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为支出管理相对滞后。长期以来,财政资金管理中普遍存在着“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各地、各部门把大量时间和精力放在争项目与争资金上,而忽视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长此下去,财政工作将陷入困境,必将制约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为此,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部署及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批示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财政收入的增长也呈现了良好的势头,财政收入与GDP基本保持同步增长。然而,由于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将趋于相对稳定状态。相比之下,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扩大的财政支出却具有明显的刚性特点。按照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战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我市财政工作的责任更大、财政担负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财政收支的矛盾将突出体现在财政支出继续扩张与财政收入有限增长的矛盾上。各级政府必须未雨绸缪,树立忧患意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高度来认识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加强对财政支出管理和改革工作的领导。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的县(市),要量入为出,坚持财政支出增长要与财政收入增长平衡,不得超收入编制预算支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履行各项财政职能。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加强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管理,重点抓好资金分配,资金流转及资金使用评价等环节的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稳定增长提供坚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加强预算审核、把好财政资金分配关
预算审核是资金分配的基础环节,也是政府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为此,财政部门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在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要按照公共财政的改革要求和“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的理财思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政权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支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发展。二是实施对政府部门所有收支全面审核的制度,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编制综合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逐步推进预算公告制度,提高预算透明度。三是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支出定额和标准,推行财政资金分配的因素化、标准化、数量化测算工作方式;对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要提高资金分配的透明度、科学性和合理性。
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发的部门预算文件的有关规定申报部门支出预算建议数,基本支出要按照相应的定员定额标准测算,项目支出要按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要求测算。情况复杂的项目要经过可行性研究,其内容应该包括项目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经济社会效益)、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等,资金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重大项目须附专家评审意见。经批准后的部门预算申请及可行性报告,将作为今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审计的主要依据。
三、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与完整
对财政资金运行实施监督管理是法律、法规赋予政府及财政部门的职责,也是维护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与完整的重要制度保证。近几年我市推行了投资审核、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多项改革措施,有效地促进了财政支出执行的监督管理和公共财政制度建设。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各方面对财政支出管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支出管理的改革力度,努力把各项改革措施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之中。一是要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004年市级将在2003年9个试点单位的基础上扩大试点面,各县(市、区)要加快此项改革的步伐,尽快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试点工作,提高集中支付资金的比重。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中介机构的运作,扩大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占预算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的效率。三是要完善政府投资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基本建设审批立项程序,建立和健全基建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充分发挥财政投资审核在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对经营性项目的投资要改无偿拨款为有偿使用。四是建立资金分配与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各项支出改革措施的协调,明确资金管理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五是建立财政资金运行的检查制度。财政部门每年要按一定比例对各项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预算单位账户设置进行检查,对重大项目可试行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对中小规模资金或项目可以尝试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做法。六是建立和健全财政资金运行公开制度,加强财政资金运行过程特别是支出管理的监督。
四、探索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配合省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部署,主动积极探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资金使用实施“跟踪问效”,明确用款单位的责任,验证和考核预算分配目标完成情况,确保资金的安全与完整,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绩效预算制度的建立,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