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

www.jieyang.gov.cn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5:16:2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4〕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工商局《关于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工商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

(市工商局2004年9月12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诚信经营、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现就我市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思路,以及“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先行点工作,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相结合,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实施原则。

  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思路,从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入手,本着积累经验、稳妥推进、有序推开的原则,以粮食及其制品,肉、禽、畜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为重点准入管理品种。

  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

  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是在以前对市场主体实施准入的基础上,强化对市场客体实施准入管理的制度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进入市场、市场监管、市场退出三个环节的“五制”。

  (一)食品质量购销查验登记制度。指经营者在食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主体的合法性,查验食品质量,并建立食品购销台账,以保障食品质量的制度。该制度分为索票、索证、食品建档三个分制度。

  (二)重要食品入市备案制度。指工商部门对拟上市销售的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社会反映突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进行备案登记,实施重点监控、重点监管的制度。

  (三)食品质量抽查制度。指工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市场上销售的特定食品质量委托法定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公布抽查结果,处理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的制度。

  (四)食品质量信用公示制度。指工商部门对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及经营者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其危害程度通过公告栏、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的制度。

  (五)不合格食品市场退出制度。指食品因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立即停止交易,通过暂停销售、扣押封存、撤柜、终止生产销售、召回、没收、无害化处理、销毁等途径退出流通领域的制度。

  三、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工作目标。

  “以质量、卫生、安全”为主题,健全和完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规范市场开办主体和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落实经营者自律,市场开办单位协助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市场食品准入模式,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建立市场食品长效监管机制,使我市上市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实现食品消费达到健康、卫生、安全的要求。

  2004年9月下旬起,在普宁市、揭东县、榕城区、东山区等地选择部分市场(超市)作为先行点单位。通过先行点单位,探索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市场食品准入范围和准入标准;二是实施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后,各行政部门、市场开办者(物业管理部门)、经营者的职责及其法律依据;三是探索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实施办法,为全市推行市场食品准入提供理论和实践经验。在先行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10月底前完成)。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市场食品准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确保市场食品准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场食品准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辖区内流通领域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工商的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工商的副秘书长和市工商局长兼任。市经贸、卫生、食品药品、农业、质监、工商、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处理食品准入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开展准入制度的联系和协调。各县(市、区)参照市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计划及措施,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是:

  工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制定市场准入五项制度,规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督促并检查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依法查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案件。

  经贸局: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管理,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管,酒类产品生产、流通的监管。

  卫生局:负责食品流通及加工领域的卫生监督、监测和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

  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领域的监督管理;农产品的防疫、检疫、检验的管理;农产品产地认证的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检测工作。

  质监局:负责监督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执行;产品质量认证和技术检测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管理;落实检测手段。

  公安局:负责建立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安全管理执法体系。

  海关:负责对食品进口的监督管理。

  (3)确定首批纳入准入的食品目录。以粮食及其制品,肉、禽、畜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作为重点准入管理品种。

  (4)落实检测手段。完善的检验检测机制,是市场食品准入这一民心工程的有效保障。要逐步在全市建立完善农产品快速检测台、检测设备、检测中心“三位一体”的检测机制。检测中心检测依托农业部门现有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其他部门现有的资源,有所侧重、有计划地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应建立自我检测机制,以快速检测台为主,对本场(店)销售的产品进行自查、自检,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抽检;工商部门配备检测设备,对重要食品进行抽检。检测设备配置及检测费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由市、县两级财政与工商部门协商解决。其他食品通过抽查,由市工商局委托法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2、实施准入制度。

  (1)实施市场食品准入五项制度。先行点单位全面履行各类食品的索证、索票、购销登记、查验、备案、建档制度。对部分食品索证、备案有难度的,可逐步完善、分步到位。当地工商部门通过食品质量抽查,加强对先行点单位实施食品准入制度的检查督促。同时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先行点单位实施食品准入制度,帮助先行点单位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为实施市场食品准入工作做好准备,对先行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及时帮助解决先行点单位在实施市场食品准入制度中遇到的困难。

  (2)实行标准准入。公布先行点市场(超市)食品准入制度和食品准入标准。先行点单位实行食品上市前质量安全检验,食品凭相关证明获得市场准入资格。食品获准上市的凭证范围:一是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证明;二是产地和质量依法认证的凭证和标识;三是该批次食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

  (3)规范经营者行为。经营者是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中负有重大职责。经营者按其主体不同,承担如下责任:

  市场开办者(物业管理部门)责任:一要遵守食品交易市场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二要自觉接受当地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协助工商部门监督管理入场经营者;三要确定专人负责实施市场食品准入制度、联络工商部门;四要建立并落实市场食品准入各项制度;五要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落实食品检测设施。

  经营者责任:一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交易原则,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二要接受工商部门和市场开办者的管理,文明经商、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三要严格遵守市场食品准入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五制”的各项要求,保证所售食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食品安全使用常识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倡导消费者消费质量安全有保障的食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实施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良好氛围,促使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3、总结推广。

  11月底前,各先行点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对先行点单位实施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实施市场食品准入制度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完善各项准入制度,为全市推广准入制度提供经验。12月份,召开食品准入制度先行点工作现场会议,推广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推动我市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深入开展。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
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