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4〕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领导莅揭调研时重要讲话的要求,为确保社保基金实现当期平衡,现就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加大清收欠费任务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亲抓,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强化扩面征缴,力争到年底社保基金实现当期平衡”这一工作目标,千方百计采取措施,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切实做好扩面征缴和清收欠费工作,到年底各地扩面征缴工作至少要达到任务参考表(见附件)中的指标,实现预期目标。
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揭府办〔2003〕84号)、《印发揭阳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04〕73号)、《关于印发揭阳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04〕74号)。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统一费率、费基规范运作,做到应收尽收。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揭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与扩面及清收欠费任务表
单位:万元、人
说明:1.本表1-8月份所列数字均为各单位上报数汇总而成。
2.扩面后应参保最低人数,建制县区的以4:1的抚养比计算,今后随着退休人数的增加扩面的任务也逐步增加。
3.清收欠费计划是根据各单位2004年8月底累计欠费额分期分比例下达,即:到2004年底完成40%;到2005年上半年完成20%、下半年20%;到2006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清欠任务。
4.非建制县区的农垦、大南山区及普侨区的征收、支付等任务均按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