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4〕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经贸局《关于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的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的工作方案
(市经贸局2004年8月1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定于2004年10月18—22日在广州花城会展中心举办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简称“中博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筹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04〕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我市组团参加首届“中博会”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本届“中博会”省分配给我市展位15个。这15个展位要面向所有中小企业、涵盖各行各业,挑选品牌优、质量高、信誉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参展,广泛开展经贸洽谈。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抓紧、抓细、抓实各项筹备工作。要挑选龙头企业、行业排头兵、名牌产品等能展示具有地方特色亮点的产品参展,确保参展产品质量。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参展。各单位要及早筹备,指定专人负责。
二、领导机构
我市决定组成“中博会”揭阳市分团参加首届“中博会”,团长:庄绍徐(市政府副市长),副团长:蔡榜藩(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素江(市经贸局局长),联络员:许惠光(市经贸局副局长)。
三、组团原则和布展要求
省安排给我市的展位共15个,根据我市企业分布情况,将15家参会企业名单分配至市直和各县(市、区),届时由市直和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带队,经贸局统一组织参会(分配名额见附件)。参展企业的代表及展品要求由市经贸局按省的要求组织落实。按照省的要求,安排给各市分团的展位应采用敞开式、立体式、特装式进行布展,在以产品、实物为主的基础上,辅以灯箱、图表、照明、模型等形式,突出反映各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特色产品和拳头产品。
四、经费安排
本届“中博会”安排给我市的展位不多,但布展要求高;参展企业少,参会人数多。对经费的支出拟作如下安排:
(一)由市负责的:一是市领导及市本级工作人员的参会、住宿、交通、用餐等费用;二是市属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用;三是统一布展费用。具体由我局列出详细项目送市财政局核拨。
(二)各县(市、区)参会人员的费用和参展企业的展位费、展品运费及布展费等,由各县(市、区)及参展企业自行负责。
附件:
关于我市参加首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展位分配名额
市属企业3个,普宁市3个,揭东县3个,榕城区3个,揭西县2个,惠来县2个,揭阳试验区2个,东山区2个。
上述安排展位20个,待各县(市、区)上报拟参展企业名单后,由市经贸局挑选15个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