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4〕59号
市直各局以上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市人民政府即将进行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市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也将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为确保市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对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重要意义的认识,做到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二、严格控制人员增长。从现在起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前,除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和安置下岗职工等政策性安排外,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原则上不再受理市属国有企业新增人员的有关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要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制止分钱分物;大吃大喝等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如有违反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