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4〕55号
榕城区人民政府、东山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消防装备建设计划,今年省下达给我市的扶贫消防器材装备经费120万元,按照1:1的装备经费配备比例,我市应落实配套资金118万元,省才给我市配备总额238万元的消防装备。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意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榕城区和东山区应分别出资22.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消防车辆装备。目前,普宁市、揭东县和揭西县的配套资金均已落实到位,你们必须尽快落实配套资金,于今年7月30日前将资金分别汇至各区消防大队银行账户,或直接汇至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银行账户(开户行:广州市建行天河高新区支行,账号:44058050701207000160)。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