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4〕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庄绍徐;副主任:肖松龙(市政府)、陈锦标(市劳动保障局)、谢考(市监察局)、黄光瑞(市财政局)、蔡锡初(市审计局)、陈锦河(市地方税务局)、李丽梅(市总工会)。
委员:杨国祥(市劳动保障局)、林钦雄(工商局)、陈任德(市法制局)、梁若云(市卫生局)、袁健雄(揭阳日报社)、曾英杰(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江南伟(市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林燕赵(广东省吉荣空调设备公司)、吴泽波(市美得福电子有限公司)。
监委会主要职责:统筹全市基金监督工作,督促落实基金安全责任制;统筹、协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的监督工作;组织召开监委会会议,听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的工作报告,研究审定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投向等管理、监督的重大事项;依法组织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结余等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调查;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组织协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调查;监督指导下级监委会的工作;承办上级监委员和同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监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由杨国祥兼任主任,联系电话:8214197。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