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4〕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部分县(市、区)的申请,由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风办以及市公安局、交通局、林业局等部门组成的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达标考核小组,从10月25日至11月3日,先后对普宁、惠来、揭西、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大南山侨区等5个县(市、区)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进行了达标考核。
达标考核按照《揭阳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考核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通过听、看、查和量化打分办法,对现场查访、公路站点、群众反映、案件查处、自检自查等5个方面进行逐项考核。从总的情况看,一是大部分申报单位对本次考核给予了高度的重视,领导到位,领导亲抓。如普宁、惠来等县(市、区)分管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政府领导,在检查考核的过程中,自始至终坚持到场,对考核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使达标考核工作得以顺利地进行;二是基础工作较为扎实。被考核的5个县(市、区)都能按省、市的要求,对辖属各镇、街道办事处以及交通、公安、林业等三个部门逐一进行考核,严格把关,为本次市的考核验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从考核的实绩看,在被考核的5个县(市、区)中,综合评定最高得分为95分,最低得分为85分,均达到公路基本无“三乱”的要求。从考核的具体情况看,在考核的5个县(市、区)中,大部分地方的治理工作是较有成效的。在现场查访方面,均未发现其他公路“三乱”行为;在公路站点方面,广太、池尾、东山、溪西、葵东以及榕东大桥等路桥收费站、池尾交通稽查站都能按照有关规定,把设立站点的批准文件以及站的工作范围、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工作人员也能按规定持证上岗,检查中未有发现违规行为;在案件查处方面,大部分地方对群众投诉案件以及部门转办、上级交办的案件都能认真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尚未发现对案件压着不办、顶着不办、久拖不决情况,基本上都能做到有诉必有查,有案必有结,没有出现积案现象。在群众评议方面,大部分司机、群众对当地交通、公安、林业三个部门的执法工作,特别是对当地政府、管委在治理公路“三乱”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交通、公安、林业三个部门的执法行为以及政府、管委的治理工作在群众的问卷调查中,4项综合最高得分是97分,最低得分是88分,均符合达标考核的要求。
但在本次的达标考核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地方领导对考核工作不够重视;二是路桥收费站撤并工作进展缓慢;三是榕城、揭东、东山、普侨区未能按照要求于9月底前向市提交达标考核申请。
为切实、稳妥地解决好达标考核中反映出来问题,确保按期实现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目标,市政府要求:一、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干,防止公路“三乱”反弹;二、市有关路桥收费管理职能部门,要尽快拿出溪西、葵东、榕东大桥、榕华大桥等4个路桥收费站的撤并落实方案,制定撤并具体时间表,确保在短时间内完成撤并工作;三、未申报达标的县、区,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动达标建设进程,并在全面完成自检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向市提出达标考核申请。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